某人是一名工人在承接一铁路工程期间,承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某人与承包商是十几年的邻居关系,某人找承包商签合同,他以关系为由所以没有签〕。在拖欠期间承包商曾经保证如不发清工资就卖工地上的所有机械。 直到接近工程结束承包商没有发清工资,用种种理由推脱不发工资,甚至联系不上。跟某人干活的农民工因为过年没钱回家很苦恼,与某人商量要卖工地上的机械。于是某人把东西卖了又凑了凑自己的钱将就的把工人工资发了。承包商得知就报了案。 某人咨询过这构不成诈骗与盗窃。某人被逮捕之后被确保候审,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让某人退还赃物。但承包商坚决不给某人结清农民工工资问题,某人也无力偿还,但公安机关催促某人偿还赃物如不就进行逮捕。 请给某人个建议!!!
我妈妈因为装修关系,个人借了3万块给当时的装修包工头,是私人理由,和装修的事情无关,有借条但没有写明归还期限.如今快1年过去了,根本不还或者是推脱.目前手上只有他的手机,住址听说也马上要搬了.咨询了人家说如果法院告他是可以告的赢的,但没有财产或者说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有什么财产,在上海也没房子的,无法执行的. 请教
一男37岁酒后在我家井边小解,我母亲57岁发现与其发生口角,那男的将我母亲当时打倒在地,拳打脚踢。我赶回打110立案,我母亲现在住院,下颚骨轻微骨折,身上多处淤青,今天是第三天,打人方已付医药费已用完。打人方说后续费用与他无关不再交钱,派出所说他们也没办法。我很郁闷,但又不知怎么办,想请教下,谢谢!!
第七十六条(二)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但以下事实应该怎么处理: 我驾小轿车由南向北在绿花带的右侧车道正常行驶,本路段由于沿
同行拿走我的货品不给我结账了,打电话也不接,请教怎么处理。谢谢
我是做手机行业的,我跟一个同行合作个2年多时间了,以前她从我这边拿货卖掉后,很快就给我结账了。 2011.年11月15号从我这边拿了36部手机+36张电话卡。总价值有10440元。 到现在2011年12月10号了还没有给我送钱,并且打电话也不接。换别人的手机号打了接,但是一听到是我的声音马上挂掉电话。 我又给她发了条短信内容是:
我以前的同事辞职后和几个朋友组建了一个公司,现在他想让我辞职后去他公司,答应给我一部分干股(就是那种不投资但是可以分红的)。我想请教一下,这样的用工合同应该怎么签订,合同里要有哪些条款才可以保证我享有干股分红的权利。
依照法律规定: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关于这个担保,申请人应该提供什么作为担保?
公安联合深圳检疫局上门捉人的,当时被缴获假通关单和熏蒸消毒证书等单证逾2000份.假检验检疫印章11枚。还有电脑啊,打印机 啊,都被收走了,一共被抓了三个人。请问这个到时会怎么判啊?
我目前的状态: 1、公司方面:已经辞职,有公司开的辞职证明书,有劳动协议解除证明书。 2、社保:《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已拿到手 3、档案:毕业出来一年多点,有个就业鉴定书,涉及“干部推荐信”的那个,目前已送往人事局,还没有返还公司,所以公司的人跟我说档案暂时不能转 4、户口:入职的时候加的公司的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