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国企事业单位,现在转为民企后,死亡人妻子年满六十岁是否该享有抚恤金?
以前是国企事业单位,现在转为民企后,死亡人妻子年满六十岁是否该享有抚恤金?
我父亲去年年底去世,他生前职称为副主任医师(但享受副局级待遇),已退休4年。他退休后的工资单和退休前一样(按退休前工资100%领退休金),有岗位工资(¥2382),也有薪级工资(¥1095),这两项占退休金总额的90%以上,后面就是几项国家补贴,数额很小。但是现在医院人事处发放抚恤金时,只给20个月的岗位工资。可是国
我父亲是镇上的财政所,属于事业单位,今年1月份去世的,现在有几个问题问问: 我爸的工资是全额1470这样,一般单位扣除一些应该缴纳的金钱后一般是1350左右,去世后不带工资的其它津贴补助是1170左右。 问题1 财政局的人说我妈每个月可以领到195元,他们是怎么算的对不对? 问题2 一次性抚恤金是20个月,但是是20*1470
死亡本人于09年元月26号去世,现年57岁,07年6月正式退休,他的老伴是54岁,请问有何补助吗?
事业单位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冲突
教师下班途中车祸身亡。 以下几项赔偿金是否可以全部申请?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 以上3项内容是否冲突(工伤保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