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特来请教。 事情是2000年我母亲因还不清债务,法院把我父亲两间房子其中的一间拿去拍卖了,拍卖后被我姑姑拍得了。最近村里要申请宅基地,十多年来,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最近才发现的,我劝她早点过户,继后,我带她去了房管所,房管所的人说这个房子是我父亲的,给我看了判
最近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特来请教。事情是2000年我母亲因还不清债务,法院把我父亲两间房子,其中的一间拿去拍卖了,拍卖后被我姑姑拍得了。最近村里要申请宅基地,十多年来,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最近才发现的,我劝她早点过户,继后,我带她去了房管所,房管所的人说这个房子是我父亲的,给我看了判
我想向各位咨询一下关于土地转让的事情,今年11月份我在湘乡市购买了四块地,土地属于个人所属,并向其交纳了全部转让费用和签署了转让协议,在开始动工兴建的时候,甲方即原所有者单方毁约,拒不履行合同协议并拒绝退还全部转让金,给我本人造成了间接经济损失,我想通过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请问,我需要准备一些什么
我村11户计8亩耕地经中间人口头协议租给xx,先后经营工艺美术厂;淘金厂,后改为宾馆,XX通过大队每年给各户发放包产费,租用期间xx在11户不知情下自己办理了国有土地本,并于今年把耕地连同地面建筑转让。我们想要回耕地怎么办、
我05年把农村的自建房卖了,当时买方要求给1亩田给他,想想我当时在外打工一时也用不着。就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如今土地的经营权证所有人还是我,如果对方现在以当初的协议为由,我还必须履行当初承诺吗?
你好!几年前本村将一块土地租给某老板种农作物,当时租金是1000元/亩。直到2003年由当时的村干部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冒充他人签名,将此地以5000元/亩转让给另一老板,每年每亩付土地管理费壹仟元,共五十年。但直到2010,当时的村干部却收取每亩1350元的管理费,但这一做法是在没有任何正式合同的情况下。今年
我是某公司法人代表,真正老板于09年将公司部分地块出让给A公司,但土地还未过户,所以A公司厂区建设都是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办理的。现在建的有两栋员工宿舍楼因存在商品房买卖我们也对其做出了不同的停止措施,如:停办施工许可证,让其写保证书不将宿舍楼作为商品房买卖,还贴了告示让群众不要上当。 11年9月我和老板被涉
政府为城市建设的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给予一定的留地,并同意在留地上按规划要求建房,这种留地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是转让还是划拨?村民可以将该留地转让吗?在留地上的建房可以领取土地证和房产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