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因拆迁男方一人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后男方一人跟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再后来办理房产证时在房屋共有人栏增加其配偶为共有人。 其配偶不同意卖房。 问: 1 现在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2 受让人已起诉并列夫妻二人为被告,要求办理过户。法院会怎么判? 附:现在想一房二卖,但房屋所在土地是划拨的,土地出让金还没有定,不通过户。
拆迁的得来的房子叫经济适用房,在南通地区,五年之内可以买卖吗 拆迁的得来的房子叫安置房,在南通地区,五年之内可以买卖吗
婚后经济适用房女方父母出的全额,可买卖时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我们申请经济适用房,全款40万,女方父母出的全额购买,房产证的名字是女方一个人的,请问等10年后房屋可以买卖时,房价估计会升到100万,这60万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买房之后去进行财产公证可以避免吗?谢谢
朋友的一块土地被征收,并补偿了一处经济适用房。马上要交工了,现打算向外出售。要求需要缴纳3万订金,其余房款一年后需交齐。 对于适用房管理办法本人已经基本了解,5年后交齐其它土地使用金,契税,等,方可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才可以过户。对于5年后房屋的产权朋友承诺可以过户,很担心,5年以内交易适用房不受保护,合
我想从政府工作人员那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我也知道,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是不允许买卖的,作为买方,怎样防止:一、卖方在5年内反悔把我赶出来;二、满5年后拒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三、万一卖方反悔,法院把房子判决给他,而他又拒不退还购房款,怎么办?怎么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律师您好,目前我在南宁这边看中一套二手的经济适用房,但是房子到明年7月份才满5年,我和业主在没有中介公司的情况下商定先预付10万元的定金并且入住,到明年的7月份在过户,如果在明年7月份没有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便自然成交,并付完剩下余款,如果不能交易则我方按月付给业主我方在此期间入住的租金,并且业主退回定金给
六年前,我买了一套房屋,是某部建的经济商用房,我看了部队与卖方签的购房合同后,便和卖方签下了买卖协议,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取得房产证,到地方有关部门去查询,说是军队内部土地,可能永远也办不出证,卖方现在想要回房子,怕将来给后代留下继承方面的难题,面对这所谓的部队经济适用房,我该怎么办?是接受调解,接受
六年前,我买了一套房屋,是某部建的经济商用房,我看了部队与卖方签的购房合同后,便和卖方签下了买卖协议,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取得房产证,到地方有关部门去查询,说是军队内部土地,可能永远也办不出证,卖方现在想要回房子,怕将来给后代留下继承方面的难题,面对这所谓的部队经济适用房,我该怎么办?是接受调解,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