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里,《甲》的2间平房带院,《乙》想买《乙是外村的?》,经双方口头协商后于1999年6月在村委的经办下,把甲方的2间平房带院用文书形式写在了《丙》的名下《丙是村里的,乙和丙有亲属关系》,书面上是甲卖给了丙,乙方为了以后避免纠纷又和丙方私下签订一份协议。 现在涉及拆迁了,丙方以本村住户和文书所写为由,所要政府给的楼房和土地赔偿款,地上建筑物的赔款不要。乙方不服,说是当时都经村委写好合同了,虽然写在你丙方名下了,可我们乙方爷几个和你丙方哥俩是中人,当时都说好了,乙、丙双方还签了协议的啊。 乙方认为就应该全部是他的。 现在我要问的是:政府给的楼房、土地赔偿款和地上建筑物赔偿款 法律会判给谁呢?
我于今年3月份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尼桑骐达,后因为无力偿还月贷,将其卖给了一个朋友,双方都签了合同,月贷由他来还,现在他已经两个月没有还车贷了,因为当初办分期的时候是我的名字,现在银行要求我来还,还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母亲年事已高想立遗嘱平房归我一人所有 但平房现在要拆迁遗嘱怎么写
我有兄妹四人 母亲想立遗嘱房产归我一人所有 但遇到拆迁怎么写房屋所在地啊 搬迁的话遗嘱还有效吗
在我二姐村里买一处平房 ,当时鉴定的协议不是我鉴定的,而是我二姐鉴定的,现在我的户口和老婆孩子的户口都在我二姐村里了,原主想要回房子去,能要回去吗?房子没有过户
甲乙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将第三方产权涉及在内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甲方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起草了买卖合同,在正式签订合同时,由于各种原因,甲方没有详细看就签了字,事后甲方再看合同时,发现有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甲方发现乙方合同内将第三方(简称丙方)林地所有权也包括进来,而这个产权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却将这些产权也当做甲方
我家在北京市西城区有一处平房,为以前民政部下属现房管局的房。承租人为我父亲,现父母均已过世。家中共计我和弟弟两名子女,现弟弟想将承租人改成他。请问:1)是否有法规限定此类承租人只能为一人? 2)因弟弟一家三口的户口都在该平房所在地,而我的在海淀区,是否承租人改成他以后如遇拆迁我将得不到任何补偿; 3)现
母亲名下有套楼房,家里的平房又要拆迁,母亲还能享受拆迁政策待遇吗?
母亲名下有套楼房,家里的平房又要拆迁,还能享受拆迁政策待遇吗?家里有妈妈,爸爸,我,和我老公四口人,我老公自己家也拆迁过,但是我老公家拆完分的房都不在他名下。我家还能享受拆迁政策待遇吗?都谁能享受拆迁政策?
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房主没有接房,是否可以到拆迁办直接把户主改了,房产证上就会是我们名字?
最近我通过中介看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中介说房主没有接房,房主在拆迁办有人,所以买名额赚几万元钱,因房主没有接房,所以如确定要买房可以到拆迁办直接把户主改了,房产证上就会是我们名字?只不过要房款一次性付清,这样的房子能买吗?请大家帮忙解答。谢谢。
买了一套房改房,现遇拆迁如何得到补偿?买房时没过户,补偿给谁呢?我们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如题,我是第三家,前面有一家房东,买的时候就告知过过户比较麻烦,因为原房主找不到了,协议上也写了如果过户让我们自己解决,现在遇拆迁了,房本上还是原房东的名字,根椐买卖合同,这补偿我拿的到吗?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吗?
爷爷有一个院子,爷爷过世后院子由爷爷的两个儿子一分为二分别居住,一住就是三十多年。在这三十多年间,两个儿子分别对自己所居住的房子进行了翻盖和改建。大儿子建房时候向公社申请了建房批示,小儿子建的房屋没有建房批示,小儿子手里持有的仍然是老的地契,地契上标示的面积是包括大儿子那一半的。 现在房子要拆
爷爷有一个院子,爷爷过世后院子由爷爷的两个儿子一分为二分别居住,一住就是三十多年。在这三十多年间,两个儿子分别对自己所居住的房子进行了翻盖和改建。大儿子建房时候向公社申请了建房批示,小儿子建的房屋没有建房批示,小儿子手里持有的仍然是老的地契,地契上标示的面积是包括大儿子那一半的。 现在房子要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