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就是在前一个星期我收到了信页银行的帐单告诉我,要我马上还款,我很纳闷我根本就没办过他们银行的信用卡,随后打电话咨询就我的身份证号码和名字是对到的其他都对不到,在第6天他们回复告诉我,盗我身份证的那个人的消费是在杭州消费的,而且他用我的身份证办了7个银行的信用卡,那我想咨询下律师,我家庭
信用卡营销时,A持B的身份证,找了C来冒名给B签名,以B的名义办理了信用卡,联系地址跟家庭电话都写了B的手机号码留了A的。后A恶意透支B的信用卡未还款。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未还款。请问A涉嫌什么罪?违反哪条法律法规?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用了信用卡啦,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是在深圳,贷款金额巨大。。。。
于2010年8月6日接到福建民生银行的催款单,发现他人利用了我丈夫的身份证复印件恶意的进行信用卡的透支,我丈夫现在出差在外,我可以以妻子的身份起诉吗?或者我可以委托银行起诉吗?这样的事件银行有没有责任?如果必须起诉我可以在北京起诉吗?我现在如何查到自己的丈夫被人偷办了多少张信用卡,因为发现不止一家,如何可
我的身份证被人盗用到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现在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来找我还钱,我是否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陈晓云律师,你说的确凿证据应该是由谁来出具。银行现在只有我的证件的复印件,就凭这个东西他能向我追讨吗。银行现在一直在推卸自己的责任,我问他们经办人在哪里,叫来和我对质。他们的解释是信用卡工作人
各位律师,我人在苏州,从未去过广东,别人利用我丢失的身份证在广州广大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产生消费15000多的逾期,导致的我个人征信系统出现信用不良,无法办理房贷,现在已经报警。我改如何操作才能挽回损失?怎样操作才能异地起诉银行?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