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有块地以极低的价格租给了村里人,那个人没有自己种又转租出去了,这件事我们事前并不知情。现在的承租人在地里种上了树,现在已经7年了,原来定的租期是6年,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开始想收回这块地,但但现在的承租人拒绝砍树,从去年开始经村里多方调解无效,因现在地里种得是树,砍树需要林业部门的许可,但我们不是树的产权人,所以无法获取许可,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应通过何种渠道维护我们的权益?
我有一个朋友住在山东省一个村里,家里有块果园,这个果园是村里大队分给个人的果园,有30年使用权,到去年为止还有20年使用权。 去年因为各种原因将果园卖给了同村一个人,卖的时候只签了个私人字据作为买卖证明,并没有在村里正式的出具买卖合同。 现在因为政府要修铁路,正好经过这块果园,牵扯到土地赔偿金的
我们全家都是农村户口,2000年重新分配的土地,由于其他家人都转为非农业户口,因此分配土地的时候只给我奶奶分了。 我奶奶2006年去逝,村里把土地卖给了一个单位,但村里已全户灭失不把这部分钱给我,请问,是否合理?
我爸爸,爷爷,奶奶当初在1984年时以家庭联产的形式承包了村集体的几亩土地,现在由于高速公路征用,大部分土地被征,有高额补偿金。奶奶在2002年已辞世,爷爷健在,请问下高人,这补偿金是不是只能爷爷和爸爸平分(因为我三叔在从中挑拨离间,他以前从未赡养过爷爷,现在见钱来了开始讨好我爷爷,史无前例把他接到了他的家
我爸爸,爷爷,奶奶当初在1984年时以家庭联产的形式承包了村集体的几亩土地,现在由于高速公路征用,大部分土地被征,有高额补偿金。奶奶在2002年已辞世,爷爷健在,请问下高人,这补偿金是不是只能爷爷和爸爸平分(因为我三叔在从中挑拨离间,他以前从未赡养过爷爷,现在见钱来了开始讨好我爷爷,史无前例把他接到了他的家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为建设公路对各个村征用土地,涉及到土地上的果树赔偿问题,按照每棵果树固定价格赔偿计算后,把总的赔偿金额打折赔付,打了6折,在别的镇就没有打折措施,请问这个打折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是不是由镇里就能决定,如果合理,其他的4折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该让受征用的人知道?
我家是大连市的,父母和村委会签约的徒弟承包合同今年到期,现在开始续签,但是区级下达一个文件,说是要把村里土地平分到每家每户,也就是说我家如果想 继续承包那20亩地的话,每年得给村里每亩地交500元钱,而且地还不属于我们,以后要是占地赔偿了,我家只能按人口来分,,
我家承包了村里的荒山种植松树,承包期限是四十年。我家已种植很多东北松3年。现在有一个变电站建设要建在这儿,要征用这些土地,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赔付我家的损失,赔付的标准是多少
向各位律师请教一下,我是农村人,现在从别人手里承包耕地,用来挖池塘,这个合同的期限应该怎么写? (不是向村里承包,是向个人)他们说只能写到2028年止,也就是写17年,不知道我写30年行不行?也就是到2041年止。 还有就是现在要是挖池塘的话,是不是要申报批准的?
我一个朋友请了一个护理人员,照顾他妈妈。在照顾的这段时间里,这个护理人员自己不小心把手给,摔脱臼了。我朋友把这个护理人员送去医院治疗了。现在她不肯出院,要我朋友赔偿她的损失。请问我朋友家里有没有这个责任赔偿她呢?如果赔,该怎么赔。注(这个护理员不是从家政公司请来的)
我们村委会(作为甲方)和我们村民小组(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没有标明期限限制、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的土地流转协议。把承包给我们农户的土地流转给村委,再由村委对外发包经营。(当时那份协议是村民小组长拿来让我们农户签字的,可是不管签不签字都把我们的承包土地流转了。而且现在是把我们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