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去逝10年,现我与儿子生活在写有我爱人名字的房屋。房产证在我婆婆手里。公公婆婆生活在写有我公公名字的房屋。我丈夫共兄妹三人,他排行老大。去年年底他们的大女儿挑拨婆婆把写有我公公名字的房产给她们姐妹两人。但我的公公私下想写遗嘱把房屋给他的孙子。我想问我和儿子现在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我爸跟我妈是二婚,结婚的时候我爷爷分给我后爸的那套房产我爷爷住着,后来我爷爷去世了,我后爸说想把那套房产给他女儿(和前妻所生),我想问一下我妈有权继承那套房产么??假如真给他的女儿,那我们家其他的房产他的女儿还有继承权么
各位律师好: 两人已婚30年,但期间一直未去领取结婚证。现在想两人协商离婚,但民政局告知,这种情况属事实婚姻,他们不受理,需上法院诉讼离婚。 1、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婚姻吗? 2、如果属事实婚姻,老公期间向银行借款20万用于个人开销,并非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现在需要两个人共同承担偿还吗?如果他愿意这笔债务由他独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以女方名义按揭,以女方名义登记房子;婚后共同还贷。请问离婚时,如何划分财产?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以女方名义按揭,以女方名义登记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男方还贷额是女方三倍),请问离婚时,如何划分财产? 另外,房子暂时还没买,如果女方想多争取些权益,应该如何处理?
房子是二手房,首付由女方父母出资,当时写有借条。房产证上产权人写男方名字,性质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写的女方名字。离婚后财产怎么划分,怎么才能使女方得到最大收益。
请问如果我姐和姐夫,如果非调解离婚,而是上诉法院裁定离婚。他们是在中国登记结婚的,我姐仍然是中国国籍,我姐夫是日本国籍,像这样的非双方自愿调解离婚,法院裁定离婚后,我姐夫日本的财产是不是要划分一部分给我姐。
我哥婚外情生了一男孩,现已20岁,出生后一次性了结数万元后,又断断续续给男孩学费、生活费和衣物等至男孩中专毕业,男孩现已20岁。 近日男孩又找上门来,要我哥分给财产或将来要继承遗产,或现在给一部份钱。我嫂子知道后,要求离婚,嫂子认为过错一方是我哥,所有财产全部划分给她和女儿(28岁)。请问:1、婚外情
我是男方 我家出的首付买的房,我们这里是买了房后两年之内房产证才能下来,现在只是购房合同,我女朋友说要写我和她的名字,而且将来房产证下来了也要写我和她的名字,这样子 如果我们以后牵扯的到离婚,将来财产划分我家的首付会不会给她分,还是只是划分我们婚后的共同月供?我很苦恼我想知道这方面国家是怎么规定的。谢
婚前以我的名义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为妻子支付,婚后为照顾妻子,将产权证更名到妻子名下,期间贷款全部由我支付,请问如果离婚后房屋财产如何划分?
夫妻共同财产 我一朋友问我,他们2人结婚后一直住在她父亲名下的房子里,房子并没有过户。现在他们要离婚,请问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有他们的存款,存折里的钱全是她一个人的存款,这个算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