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在路边,驾驶员说门没有关,骑着电瓶车人撞在他的门上,撞车的痕迹机动车是在门的下方20厘米高处,门边边测,而非机动车是撞在座位下靠近电瓶俩边的弹簧头部,车都是同一个方向的,撞后造成非机动车人死亡。
我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在小区内与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我的车上没有碰撞痕迹,而非机动车人受伤了,还要做手术。我的车只有交强险,手术费用要好几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给我出出主意。我的电话是:13761000619 (事故责任书说是全责,我没有签字。)
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机动车一方都要给非机动车一方全额赔付医药费么?
我驾驶机动车与一骑车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责任认定我七他三.在赔偿时交警说,医药费不超1万元时我必须全额赔付他的医药费.而不是按责任来赔.不知是对否
2010.9.13日我驾驶机动车行驶在一双向八车道的超车道旁边一车道上,一自行车与我同向行驶,其车柄挂在我右侧前车门上并将我车门拉开,导致自行车主从自行车上摔倒伤着头部,期间我并未更改车道,也没有超速超车,速度也就大概在二三十码左右,这种情况应是谁的责任?如何赔偿?
具体情况如下:甲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乙方(机动车驾驶人员)事故经过是:早上8点10分左右,甲方驾驶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离开西面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时候正遇黄灯,而乙方是由南向北行驶方向,当甲方行驶到十字交汇的时候,正好黄灯跳红灯,甲方及时刹车时被乙方机动车撞伤,相撞的时候正好甲方是黄灯跳红灯,而乙方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路口发生事故,机动车超速,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驾驶员受伤入院,非机动车基本报废,请问如何划分责任才合理?该如何赔偿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开着二轮摩托车有南向北行使。非机动车有北向南逆向行使.突然非机动车横穿马上.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本人锁骨断了、非机动车有轻微碰伤.路人见此马上报了110.120.送往当地医院.我住院开刀。非机动车本人检查完。没有什么伤.本人机动车行使证丢失.未补保险也没有。驾驶证(全)请问这交通事故会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