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案困扰,望律师们指教。我外婆在2010年到徐汇区公证处立下公证书给我母亲,将其死后房产全权继承给我母亲。该房产是以我外公(已逝)、我舅妈和她的儿子以及我外婆四人的名义购买的。可2011年我外婆患上脑梗,神志不清。公证处也无法另行公证。我舅妈便叫上居委会来做见证,迫我外婆说出将其遗嘱全部继承给她的孙子。现居委会出面调解,打电话到我家让我母亲交出公证书并去撤销该遗嘱,说即使不撤销也没用,居委会会出面作证我外婆将其遗产全权继承给我舅妈的儿子的事实。我母亲她现在很痛苦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请求众律师能指点迷津,谢谢~~o(>_
我想问下我吧房屋出兑给1个人我们临时签订了和他签订了1个临时合同没有年月日美有本人签名只有妻子带签名和电话这样合同能生效不
我一个男朋友,她的女朋友去世了,然后遗嘱上说遗产都给他,但同时也说明要他的照顾女的爸爸养老,那是不是遗嘱上要女的爸爸签字,遗产才能转过来呀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于04年以武规拆裁字[2004]007号《行政裁决书》裁定二中在江岸区旅顺路住宅楼4单元304室对我进行安置是生效裁决。生效裁决等同法院生效判决,该生效还建行政裁决能不能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请问房产继承,如果写遗嘱后,立遗嘱人去世,遗嘱可以立刻生效吗
问,如果我父亲不在了,他再婚的妻子赖在那个房子里不走,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起诉她还是要等到他再婚的妻子死后,我才能得到房产的使用权吗 我父亲已经公证了遗嘱了
家里老人有一儿一女,儿子为养子,自儿子婚后老人一直由女儿赡养。 进来单位集资购房,老人有指标享有优惠政策,想把指标给女儿用于购房,房款由女儿全额负担,但是儿子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老人想立个遗嘱,把现有指标留给女儿,过世后房产由女儿继承。但是咨询后得知,遗嘱中房产继承需继承人在场,但是儿子不来!现在
我父亲生前立遗嘱房子让继母活着的时候住,如果继母过世或再嫁我就可以收回房子,并说明房子的承租人是我,但现在已经父亲去世多年,继母还见在,住着房子也不肯让我更名,不给房子,这种情况我还是要等到她去世或再嫁才可以收回房子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