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自己的小面包车,载朋友们去玩,被运管查到了,要我出示营运证,我没有,请问是非法营运吗?
开着自己的小面包车,载朋友们去玩,被运管查到了,要我出示营运证,我没有,请问是非法营运吗?
政府不作为,放虎作威、草菅人命,放纵大批三无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执法部门不执法,造成开县交通秩序紊乱,事故频发。我丈夫出门购物,在开县主干道的人行横道上被正在非法营运的三轮机动车猛烈撞击,当场七窍流血,倒地昏迷不醒。虽经及时抢救,终因伤情过重不幸死亡。肇事者为残疾人且三轮车无牌无照无保险,肇事者因身
在武汉的郊区地方,当地没有出租车,人们普遍用面包车来跑出租,但因为面包车的资制达不到办理营运的标准。公路运输部门对这样的车辆处罚为‘非法营运’,且处罚价位根据利益,权位关系高低截然不同。那么执法人员的行为有为欠缺吗?普通百姓的车都是非法营运吗
你好,侓师:请问我2011年12月28日下午4点多,在下班的路上盐市口香槟广场拉了一个人,议价15元去万年场,没开多远被交通执法挡下,坐车的人向执法人讲了。叫我做了笔录,把车扣了,我车上有捡到的出租车发票。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私家车的车主,今天在下班的途中看到一朋友领着孩子在路边,我停下车问她干啥去,她说上县医院看他姐姐,看到她和孩子冻得瑟瑟发抖,我就把她送到县医院门口,下车后他给我扔了十元钱让我买盒烟,我说不要他执意扔下就走了,这时被运管大队执法人员拦住并扣留了我的车,请问我这算是非法营运吗?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本人车辆停靠在路边,车管所以涉嫌营运为由查处车辆,检查中发现车内印有“欢迎乘坐五菱宏光商务车”字样的名片,又以非法营运为由将车开走,请问这种行为有法律依据吗?
我于2012年1月10日在郴州火车站开着自己的车去接我夫人,我夫人未到火车站时我转了转,熟悉下环境,(我对火车站的路段不熟悉)心里想有回我们家乡的乘客顺便搭2个回去,刚好遇上穿便衣的运管所的工作人员,问我载不载客,我说好哇!问我跑不跑县城?我问去哪个县?他们就把我车钥匙抢掉,说我非法营运。要我接受处罚!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