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人民法院与2011年4月18日立案,案件号莱阳民字(xxx)号,并与当年5月13日第一次开庭,第一次开庭被告没有到庭,后来与当年6月16日第二次开庭,原告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被告当庭全部都是说说的话,没有任何的事实和证据,法院本该在7月17日结案,不知道为什么从简易普通程序改为了普通程序,从简易普通程序改为普通程序,法律规定;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但是,莱阳法院的法官(李丽)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做,莱阳法院的法官(李丽)而是在2011年的9月30日通知了我,要我在2011年10月8日到庭开庭,不然后果自负。开庭时本来要有三个法官到庭,然而审判长王少峰和我说审判员周志金(后来判决书下来我才知道这个名字的)有事情等一会才能来,但是,直到开完了庭审判员周志金也没有到庭。请问这是为什么? 法院与10月17日进行了判决,法院并与10月20日邮寄给了我,我在江苏与10月23日就收到了判决书,而被告蒋伟红与2011年11月11日才收到判决书的,被告蒋伟红与2011年11月11日直接上诉到了烟台中院,莱阳法院并与2011年11月30日从烟台中院拿回了上诉状,法律规定;《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如果一时找不到被送达人的,可按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为什么承办法官李丽到2012年1月9日我去了也不给我答辩状? 2012年1月5日我打电话给莱阳法院立案庭问一审 被告是否上诉了,是否交诉讼费了,立案庭的人告诉我说上诉人没有交诉讼费,因为上诉人的上诉状没有联系的方式,所以联系不到上诉人,立案庭的人问我知道不知道,我说你们法院的法官李丽知道的,我说那是你们法院的事情与我无关。国务院令第(481)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本人吕云龙都和承办法官李丽说了,我说法律都有规定,我说你为什么不给开生效给我,承办法官李丽说她不会开给我的。国务院令(481)号明文有规定上诉人已视为自动撤诉承办法官李丽为什么置之不理不开给我判决生效证明? (1) 为什么一个承办法官(李丽)能视法律不顾? (2) 为什么一个承办法官(李丽)能站在法律之上? (3) 为什么承办法官(李丽)的‘权'大于国家的法吗? (4) 为什么莱阳人民法院立案庭今天还给上诉人寄邮件,让我第一个星期? 难道法院不是讲法的地方吗? 难道法律是承办法官(李丽)说了就算的吗? 难道法院是承办法官(李丽)开的吗? 法律的尊严何在?无耻的承办法官(李丽)和莱阳法院请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某村委会欠我钱,法院已判我胜诉并移交给了执行庭。但现在已经过去快5年了,钱还没要出来。律师总是找各种理由托词。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出来后,单位不服上诉到法院,现在了解到单位是违法解除,我能变更诉讼请求吗?
由于当时劳动仲裁时,我提出的是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但现在了解到单位是违法解除,现在单位不服仲裁裁决上诉到法院,我现在能变更请求进行反诉吗?当时也没要求单位补缴五险一金,现在能要求单位补缴吗?谢谢,急!!!具体怎么操作请专业人事指点。 我这种仲裁时遗漏了的补偿金额和事项,通过什么方法能够争取到呢?比
我今年12月20签合同 索要多次没给 1月9号通知上班到10号 单位转让 安排去别的店里上班 没去 想拿清工资要写自愿离职书 要不只能发一个月工资 还有16天和230小时左右加班工资下个月发 请问 单位违法吗 该如何处理
可否请求法院于庭审前先参考我在诉状中详细陈述的理由调解被告间的亲属关系,让他们消除隔阂心甘情愿地归还我欠款?
某公司欠我钱,强制执行用汽车抵押,现在车子要拍卖,这期间已经托了好长时间了,感觉法院不怎么负责,该送礼也送了但是可能都是白送,因为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办这个事。可是现在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拍卖行快点办了,法院说现在他们不管了,车子交给拍卖行办了,是这样么?
事因:在交通信号路口,对方夫妻两闯红灯差些与我们相撞。发生口舌,对方夫妻两边殴打我父母。导致左眼眉毛处破皮2厘米左右,后来去医院缝了8针。对方毫发无损。因为我们不懂法律,应该要求对方怎么赔偿呢?请你帮帮我们,谢谢! 请各位帮帮我。我的父母自己在做生意。现在都耽误了元月1号晚上发生的,住院5天。现在已经出
事因:在交通信号路口,对方夫妻两闯红灯差些与我们相撞。发生口舌,对方夫妻两边殴打我父母。导致左眼眉毛处破皮2厘米左右,后来去医院缝了8针。对方毫发无损。因为我们不懂法律,应该要求对方怎么赔偿呢?请你帮帮我们,谢谢!
事因:在交通信号路口,对方夫妻两闯红灯差些与我们相撞。发生口舌,对方夫妻两边殴打我父母。导致左眼眉毛处破皮2厘米左右,后来去医院缝了8针。对方毫发无损。因为我们不懂法律,应该要求对方怎么赔偿呢?请你帮帮我们,谢谢!
一审被告于上诉11月11日直接上诉到中院,上诉书中没有写她《上诉人》联系的电话号码,立案庭到今天也没有联系到上诉人,时间已经过去近二个月了上诉人到今天也没有交上诉费,承办法官今天也不开生效证明给我,今天法院还让我等,我该怎办?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