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于2011年3月1日与一家房产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合同,并交了首付款,以按揭的方式向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结果批下来的金额不够按揭款,还差14万,银行要求补给差额款才能贷下来,但交房时间还相距10个月,本人愿意在交房时补齐14万差额款,为便于及时贷下来住房公积金,与房产开发商协商写出欠款,有开发商开出证明先把住房公积金贷款拿下来。但开发商不同意,要求立即补齐差额14万,并以律师的名义发出通知,限定七天办理手续,否则要追究违约经济责任。本人认为由于政策原因,是整个贷款额度的减少,这事应该双方协商解决,同时还有到交房时间。请教律师您,这个算违约吗?要承担违约经济责任吗?
男方家庭三人贷款购买商品房,现在贷款还有20w,房产证也没有办理; 1.有什么比较好的方式保证女方参与还款的属于共同还款部分; 2.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共有人姓名,他父母参与贷款,是不是现在至少就是三人 3.如果领取结婚证后,4个人一起去办理房产证,那么房产证费用是多少 4.如果领取结婚证前,4个人一起去办理房产
我买了一套房屋,交纳了2万元定金,现在房开商说需要交5500元的五通费用,计算在总房价内,但是在合同里不会写出,而且不开任何证明或收据,现在我想知道,如果房开商在认购协议确定签定合同期限内,仍然不愿意开据任何证明和收据,我能不能拒绝交首付款,或是要回定金。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交纳了2万元定金,同时与房开商签定了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上说明我们要在7天内付清首付款,但是其中有5500元的五通费用,而这5500元的费用没有写在认购协议上,同时房开商告诉我们也不会在合同中体现,而且拒绝开出任何证明或收据说明我们交纳了5500元是五通费用,并且告诉我们这5500元是包含在总房屋
1、我和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向银行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已经发放,现在协议离婚,贷款由我一人偿还,请问要到什么部门提交一些什么手续,能将贷款人变更为我一个人。 2、我和妻子申请贷款用于修建的是经济适用房,目前还没完工,还没取得产权证,现在协议离婚,房屋以后的产权归我,请问除了在离婚协议
房证是女方名字在离婚前抵押给银行贷款离婚后房屋协议给男方债务由女方承担,但是后来女方不还银行贷款,银行告到法院,法院找到女方,女方说房子已经给男方没钱,法院又找到男方,男方答应还说卖房子以后还男方说把房子卖给我,用房款还贷款。法院也同意了。但是房产证在女方那里女方不给。法院说登报15天以后由法院,我,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非农业户口购买小产权房产的问题,临近近郊 交通方便 但房屋的产权属于村里 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 但对方承诺有房本 我想知道如果购买后 遇到拆迁等相关问题 我的权益能够受到保障吗?谢谢!!
这个链接就是我们所购买房屋产生的问题,现在政府以开发商破产为由,要求老百姓退房,咨询可以从哪些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退房只是简单的按照老百姓当初缴纳房款的总额,给予银行一定比例的利息!请问是否合理?
这个链接就是我们所购买房屋产生的问题,现在政府以开发商破产为由,要求老百姓退房,咨询可以从哪些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退房只是简单的按照老百姓当初缴纳房款的总额,给予银行一定比例的利息!请问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