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在叔叔那里买一楼房,条件是让我的爷爷住到离世后,才能真正属于我,现在老人去世了,叔叔却以种种借口不给我钥匙。我想砸门进去,不知道可不可以。
2010年3月份我从国外回来谈了一个对象,我付了首付买了一座房子,由于只有40天的假期又要出国,房本的名字就暂时写了我对象的,我们俩私下签了房产的归属协议,然后给了她2万块钱又把自己的工资卡交给她留作还贷款,我到了国外后,她就消失了,qq把我删掉,打电话不接,2011年1月份我从国外回来,我这个对象一开始能联系上
1,事情经过: 2010年2月份我从国外回来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刚开始我们俩谈的不错,由于只有40天的假期又要出国工作,被告催我买房子准备下次回来结婚用,我答应了,但是因为贷款手续要很长时间才能办理,而我回国休假假期又到了,我打算延假一月办理此事,但被告催我尽快上班,经被告及家人和中介公司几经提意房本的名
97年,由于别人欠了我家的钱,就拿房产抵债,但那个房产一直没有办下产权(据说是质检没过),欠我家钱的那个人还是给我们写了相关的合同,说的是和他集资建房。目前问题是我们就只有那些复印件,他本人走了,找不到了。现在又有他的那些债主来占我们的房产,请问这个我们该这么做?官司胜算的可能性有多大?
老师你好,我购买了一套单元楼和一个储藏间,但到了交房的日期,房产公司告诉我们把我们的储藏间变成配电室,现在一直也没给我们什么说法,这算房产非法侵占吗?我们如何进行投诉
奶奶有4个儿女,现在所住的100平米新房子是几年前问姑妈买的,钱货两清,但当时由于一些原因,房产证没有过户,以至于名字一直是姑妈的,现在姑妈发狠,想独占房子,请问怎么办??还有我父亲已经早逝,作为他女儿我是否也有这个房产的继承权?? 我奶奶现在还在世
我是一名股份制企业股东,经股东会议决定把企业部分房产出卖给我,检查部门认定我侵占集体财产合法么?
我是一名股份制企业股东,经股东会议决定把企业部分房产出卖给我,检查部门认定我侵占集体财产合法么?
我奶奶2000年去世,生前有两套房子,属于公租房性质, 去世前指定其中一套由我叔叔继续承租,另一套由我婚后承租, 此为口头遗嘱,我父亲,叔叔和姑姑姑父在场,但未做公证。 我婚后一直使用此房,但未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 4年前我叔叔私自将两套房子都办到自己名下, 并一直欺骗我方便时转到我名下,但一直未履行,
我的房产侵占案件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有3年了但法院至今未执行要到哪个部门反映
我的案件是房产侵占案件,经过中法,高法,已经胜诉。以与2010年初申请强制执行但至今还没有执行回来。不仅拖欠的房租未执行,而且就连房子也没倒出,我多次到法院,执行局,去找。他们始终说执行处理但现在也没有实质的行动。法院的行为算合理吗?如果这样拖下去我想再有10年也不会有结果的,如果这样长时间不给解决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