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0月入职的。公司说的是一个季度发一次提成。到2011年的3月份给我发了一次提成。但从2011年4月份-至10月份 公司一分钱的提成都没给我发。因为公司是做点卡的当时是有的网吧是赊欠给的点卡。公司给的政策是可以赊欠。并且公司的销售都是这样做的。到快过年了网吧欠了钱收不回来。公司逼我们签了个可以用提成抵欠款的协议。 有没有办法 要回我的提成啊。? 帮帮我吧
工资没给结,老板跑了,公司东西全部给老板的合伙人搬空了 我们该怎么办?
在影楼做了好几个月 公司一直说没有钱 拖了好几个月 后来 我辞职了 老板说下个月把我工资给结清 后来 没过几天 我过去的时候 公司已经人走楼空 电脑 照相机 摄像机 什么都不见了 门上都帖了封条 也找不到老板 然后问了物业的 他们说是老板的一个合伙人 也是我们本来的店长把东西都搬走了 ~ 我们打电话找店长 他说是
傲海华艺国际工艺品有限公司在我们交了压金后不履行他们所承诺的。比如不退还压金,又比如不准时发货结算工钱在法律上我们能得到保障吗?
我是做销售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提成的书面约定,但是我们进公司是说的也是销售额的40%,这个规定公司执行了一年多,但是今年年初(2010年1月1日),公司没有同员工商量就擅自改变了销售政策,提成变成了30%,这个销售政策也没有公布,就从今年执行了,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话能否主张10%返还给我,现在搞的我
今年4月15号签的合同,为期1年,也就是到2011年4月15号到期。我现在怀孕5个月了,公司知道后,现在老板独自做了份协议,逼我签字,说我产假3个月没有产假工资一切费用由社保负责,而且我的3个月产假不包括在以前那个一年合同内,要让我休完产假回来补给他3个月班,请问我该怎么办,协议我知道不能签,根本就是不合理也不合
2009年4月17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上只写工资800元,(但还有个全勤奖100元,安全奖100元,),今年9月承德地区最低工资为840元,公司将工资改为840元,但把全勤奖改为80元,安全奖80元,但是扣完保险到手里的工资只有860元左右,还有合同上写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时不超40小时,但是我们的工作是有去外县工
公司搬迁我们不在续签劳动合同乙方怎么才能主动和甲方提出协议辞职获得赔偿公司为了不给劳动赔偿又把员工重新分流到其他单位 这样能不能跟公司提出不去 那员工不去算不算违反劳动合同
对方客户银行帐号给冻结了我们公司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回至少较多地拿回我们的欠款
客户拖欠货款有半年了,并开出的期票也被银行冻结,我该怎么保全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