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们签了一份协议(未公证),约定其中一个子女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并赠与一切财产(土地与房子)。后来反悔以公证赠与的方式把财产给别的子女。请问:1父母的赠与有效吗?2以后继承按协议还是按遗嘱?3这是遗赠抚养协议吗,有效吗?其中子女为城镇户口,父母为农业户口,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农村房子(无房产证)与土地的过户手续吗?还是将来继承?那种情况要好点?房子里有53000元为该子女出资,父母可以处置这笔钱吗?
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经公证后,扶养人未按协议履行,我应如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另与他人订立新的遗赠扶养协议并做公证,能否推翻前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还是必须要到法院去起诉要求解除呢?
农村习俗儿子继承房产抚养老人,但儿子病逝,儿媳是二婚,且来家中只有三年,还带有一子一女,儿子亲生一女。他们夫妻没有共同子女。从儿子病故那天开始,父亲和亲生的女儿,就都由女儿接到家中抚养。父亲血栓,侄女上学,都由女儿担负,父亲家中的房产是否可以遗赠女儿?
房子已经过户,经房产中介办理,已经付了双方约定的价钱,但有一个约定 是卖房者户口不迁出,一直居住到去世,并有一定所有权。买房者承诺照顾瞻仰 一辈子,及养老送终。后来又签了一个协议,卖房者放弃一切权利,一切权利归买房者所有。买房者只承诺卖房者户口不迁出,在本室内居住直至去世。此次协议没有提到照顾瞻仰的事
我老公是农村的82年时我老公五岁,因他大伯没有结婚没有子女,所以过继给他当儿子,但是没有去公证,当时写了一张纸头,清楚写着他大伯扶养他长大,他要帮他养老送终,所有遗产由我老公继承,其它人不得干预。当时也有十几个人做证签字。但是台头写的是过继事宜,是否有关系,如果凭这个打官司的话,有多少胜算。这个协议没
俞海恩老人系台胞,86岁,独身,身体多病,回乡探亲后在大陆居住近20年。在利川市城区有住房一套,因病其本人已卖房治病。现由其侄孙(其侄子已去世)俞毅赡养,欲立遗嘱由其侄孙生养死葬,死后台湾政府所补贴的丧葬费由其侄孙领取。求助该遗嘱应如何写才有效?
我奶奶共有三个儿子,两个孙女,一个孙子(孙子是我小叔的孩子)。今年我爷爷突然去世了,处理完我爷爷的后事后,我奶奶说想让三个儿子放弃继承,把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我奶奶说过想把房子留给孙子,我们的想法是如果我奶奶想把房子留给孙子的话,就让我奶奶与孙子签订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以后我奶奶的生老病死都由孙子负责
甲是A村的村民年纪已大并且是独自一个人生活,现在B村的乙和甲达成遗赠抚养协议,乙赡养甲,等甲去世后属于甲的承包山承包地还有住房(土地均属于集体所有)由乙继承享有!现在的问题 一 乙的户口不在A村,乙日后可以继承甲的上述财产吗? 二 如乙的户籍要转入A 村,要如何做?
子女与父母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吗?如果父母后来反悔,反悔有效吗?子女按协议执行赡养义务,而父母立公证遗嘱把财产给别的子女,以后继承按协议还是按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