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下岗工人,政府安排我在公益岗位的单位工作。在上班期间得了慢性病,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该怎么补偿,法律怎么处理?
我是基层派出所一名协警,在一次反扒时,抓两名嫌疑犯,被其中一名嫌疑犯刺中腹部,导致左肋骨骨折,胃破裂,胃短血管破裂,后还带有后遗症(肠粘连)等,伤残鉴定为九级.像我这样的情况单位应有怎样的补偿标准? 希望有哪位热心朋友能帮我!先谢!
劳务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再续签合同,我与单位签订的是5个月20天的合同,他们应当补偿我半个月的工资是吗? 请问这个半个月工资是指底薪的一半,还是说我这5个月20天的平均工资的一半
我们单位政策性关闭.国家不让生产了.我想知道给职工补偿金怎么计算.能不能给我一份具体的法律依据.我想打印出来.谢谢
我是2006年2月18号到他们那里去上班,中途大楷2007年3月走了几天,后来他们又请我回去帮他们,2008年6月又和他们闹了点矛盾,走了有一个星期,他们又给我打了几次电话叫我回去帮他们,还有一次就是去年2010年6月几号和他们又闹翻了,走了有一个月,他们说叫我不要回去上班了,可是我去找他们给他们说叫他们给我一年一个月的
房子要拆迁了,居住权是我的,产权是单位的,但是单位早已经破产,请问我怎么享受拆迁补偿
房子要拆迁了,居住权是我的,产权是单位的,但是单位早已经破产,请问我怎么享受拆迁补偿。我在这房子里已经居住10多年了
我爸爸本来在重庆是有单位的,但是一直没退职。后来去福建的一个单位上班,工作了13 年,现在却因病死亡,我们现在应该向福建的单位要多少赔偿金?
我是2001年参加工作,和单位是两年一签的合同,最后一次签的合同应该是2011年12月31是到期。两个单位要和我解除合同,单位应该怎么补偿我?另外合同没到期单位就和我解除合同,算不算违约?如果算应该怎么补偿?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现在我的合同没有到期,并且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我没有犯错误,请问这样的情况按照合同法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补偿。
我们单位在2000年给员工买断工龄,当时也没协议的500元每年算的,现在企业转型又要买断工龄,而且是单位单方面买断工龄的,也没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我们原来星期六上班也只记3个小时的,现在清算要怎么样算才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