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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许昌魏都区人,现将我父亲再婚离婚的艰难曲折的诉讼经过诉说一下。我父亲{白}22年人今年89岁{国企退休职工}。经人介绍99年与小他29岁51年人的郝女士再婚{禹州文珠人,农村户口}。当时我们全家都反对,原因是此人已经多次离过婚,不是那过日子人。她挑唆父亲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禹州文珠办理了结婚手续。{此时我就没有和父亲在一起住了,母亲在世时我们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两套房不在一个社区}。我们知道后很气愤可也没有办法,心想只要她好好过日子就行,日子过了一段后她经常东跑西跑,父亲看她过日子不行就把她撵走了,也把房子给封住了,可过了一段后她又来到我的住处吵闹寻死觅活,叫嚣要钱,要挟父亲,后来亲戚来劝,父亲没有办法就这样将就着过 吧......。像这样的事情反复多次。
郝**有一子一女,农村户口,我们都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在08年郝**把她和她孙女的户口也迁到了许昌【是为了父亲百年后她能多得家属补助金,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标准不一样】,子女也来到了许昌打工,跟随他们靠父亲的养老金生活。就在此时父亲经许昌市医疗机构查出有2级心衰和阻肺两种重症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他们就嫌弃了我父亲,时常逼父亲要钱要房子,父亲说:“我的一切积蓄不都给了你吗?房子不是给你进行了公正了?怎么还 呀?“。生活上不很好的照顾父亲。
父亲在09年底重病住院后她扣着工资卡不给,也不交住院费,还大肆打着给父亲治病的旗号向我的亲戚借钱,一次向我的表弟借了5000元。父亲出院后知道了这个事情,就强迫她还钱,她就向父亲吵闹就是不还。父亲万般无奈求助于好心邻居给我打电话让我把他接到了我的住处,对她已心灰意冷。父亲为了能够多活几年和过好晚年的生后强烈要求和她离婚。
2010年4月26号父亲起诉到许昌魏都区法院,要求离婚,理由;解除婚姻关系.婚前财产各归各有.债务平均分配。此时她都到法院大哭大闹,寻死卖活。就是不离。想要离婚房子给她再加10万元,到我的住处也大闹说法院的领导是她的亲属,就不会判离。在2010年10月8号法院就是没有判离,判决书【2010魏办民初字第156号】。虽然我们不服但符合常理。
郝**在2010年9月15号离婚判决书还没有下达时就起诉父亲要夫妻之间的扶养费900元,根本就不顾父亲年老多病需要人照顾(养老金月1270元),2010年11月23号开庭,2011年1月26号许昌魏都区法院判决父亲月支付她350元,判决书【2010魏北民初字第261号】。我们不服,认为一个90岁丧失了一切劳动能力的老人去扶养一个不到60岁有劳动能力的人,郝**也不服认为给她的太少了都上诉到许昌中级法院,
2011年6月7号开庭7月26号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判决书【2011许民二终字第60号】,判定她的子女也有抚养的义务,夫妻之间也有扶养的义务终审做出了判决。
她2011年8月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扶养费,执行判决书【魏法执通字317号】。现在魏都区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我们多次找执行庭要执行走的养老金手续执行庭也不给,真是没有办法
2011年4月26号父亲再次起诉到许昌魏都区法院要求离婚。7月13号她为了阻止这次的开庭 ,想把父亲气死找人到我们的住处大吵打扰,我们没有办法只有求助社区和公安部门来处理{南关派出所有出警记录}。7月19号开庭,2012年元月5号在法律规定超期2个多月后判决书才下达,整个期间法官不调解,不了解情况,不管不问,多次找法官总是在很不耐烦而有理由搪塞我们。我们接到判决书看后父亲提供的证据都采信了,而被告提供的证据都没有采信。判决书【2011魏半民初字第102号】就这样法官作出了荒唐不准离婚的判决,综合以上的情况分析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夫妻感情可言那?夫妻有和好的可能吗?是不是有人干扰了老人整个的诉讼过程?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不值得值得深思吗?。无可非议在此间我替老人多说了几句多跑了几趟。现在老人正在上诉中。艰难的日子还在后头呀….,请有类似与我遭遇的家庭借鉴吧,请律师网友给评判吧。
谢谢
至此
2012年1月7号
都聘请的有律师
老人再婚四年现在法院离婚,婚前的老房子女方罢占居住,还以此要求赔偿上万,并大闹法院,法院迟迟无法执行,想问一下像此情况房子是婚前的,无子女,男方有单位,法律上具体什么条例,如何赔偿金额多少和具体执行程序,谢谢
2006年我母亲经人介绍再婚,和老爷子在老家平房居住,结婚前平房已经过户给他儿子,感情一直不错,期间老爷子单位发福利房,经商量让我出钱买下,房子给我,因为是福利房房本一直是老爷子的名,也没有改,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因为这房子和我单位不在一个县城,居住不方便,在09年上半年就卖了,总款28万。买了一
请问一下,因为老人甲方因儿女问题和乙方分居两地超过两年。近期甲方生病但因医药费用较高而他的儿女不愿支付,就回来找乙方要求治病,并表示治完病后不再回来。因此乙方想和甲方提出离婚,但是甲方不愿离婚而且说结婚证丢了。最近甲方的病好了想要离开,但是离婚一事并没有理会,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是否可以以分居满两年为理
我今年80了,跟一个比我小15岁的女人结婚。我俩都是再婚,今年已经结婚12年了。我想离婚,因为她整天骗我钱。现在回老家了,连我的房产证都带走了,都半年了。我的房产证的名字在镇上跟区了都是我前任妻子(已过世)的名字,只是在我们村是我的名字。我的房子分家的时候已经分给我小儿子啦。如果离婚,我的房子该如何分割?
请问:婚前拆迁房的钱和手续男方已交(以前老房子是男方的)婚后过了几年要离婚,房子下来了,但现在房产证都还没有下来。问女方有分配资格没
女老人有七位子女,后改嫁给男老人,男老人无子女,以后也没有再生。现在两位都70岁,男老人不干活,还爱打牌赌钱,动不动就骂人闹事,多次劝阻无效。后来两人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分家,不再一起居住。男老人还去找女老人闹事,要求住敬老院,后子女为了两位不再打架生气,花钱将男老人送到养老院,女老人起诉离婚,现在6个月
请懂法律或知道办理结婚证程序的人帮帮忙,告诉我,像我这样的情况离婚后再婚,如果不告诉未来的老公我领过一次证了,他会不会在领证的时候发现我是“2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