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小区内有物业管理公司,在今年中秋节的第二天中午,在自己住的那幢楼的楼梯间(底层)放的自行车丢失了,发现自行车丢失后,我找物管,物管人员说:“自行车没有存放在指定的地方(要收费,每月15元)丢失了,物管没有责任,不赔偿。”请问,物管是否有责任,该不该赔偿?
买的组装电动车发生事故是否应负责任?机动车(黑的)能否在自行车道上停放?
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如果A、B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撞车事故,B车从机动车道以大约推车的速度拐入自行车道,A车由南至北以非常快的速度行驶,撞上B车,B车由于撞力太大,连人带车撞向停在自行车道上的一辆趴活的黑的(C车),把车漆蹭掉一些。估计A车的速度已然有40-50迈,否则不会出现如此强烈的撞击。当然我知道B车违反了非
晚上回家停在自己住的楼下,第二天回家一看没了。去查监控是凌晨4点被盗的,门都有门禁不知是什么进出的。
本人所居住的小区物业收费属二级物业服务标准,去年本人新购买的摩托车白天在小区内被盗。物业说他们没有任何责任,理由是小区有另行收费的车棚,但我没有把车放在里面。我认为,本人按时全额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有对小区业主的物品负有看护责任。但物业却巧立名目另外收取其他费用,并以此为理由推卸责任,是不符
头天晚上车还在楼下停放,早上起来大概6点左右发现车没了,之后我去城北分局报了案,分局也拍照取证了,证实车的确在小区内丢失了,然后我就去找物业,物业持着置之不理的态度很是叫人恼火,我没欠过物业费,也没欠过停车费,停车费的发票上注明的的汽车管理费,那天晚上整个小区停电所以也看不到监控录像,你说我该如何办
您好,我是小区的业主.昨天我的电动车在单元楼道里丢了.监控录像里看到小偷堂而皇之的骑车出小区大门,小区说是封闭小区,但这一年来进入根本不需要小区卡.夜间应该关闭大门,可小区没有履行看管义务,事发时是凌晨四点多,小区大门还是大敞开的,给小偷提供可乘之机,我去物业协商,物业经理说他们没有责任,说想赔偿我只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