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土地被国家征收了一小部分,有30多万的补偿。但村民在参与分配的对象上意见不统一,这笔钱一直分不下去。主要情况是,我村既有农业人口,又有农转非人口,还有些是前不久又转回来的户口。请问,国家对这种钱的分配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在校大学生是否仍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有没有此类相关法律法规?
在校大学生是否仍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比如宅基地权利)?有没有此类相关法律法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随着地上房屋的继承或被赠与而被获得? 如果可以,应到何部门办理?要怎样的手续?
我是农业户口,老婆是城镇户口,2000年结婚,三年后把老婆户口迁入我村,婚后一直生活在本村,但村里没有分人头地给她,现本村拆迁,村干部说我老婆以前是城镇户口,不能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请问这种说法对吗?如果我老婆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就能够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有何国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而与农民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购房屋已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请问这款条例出自哪里
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
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它的经营使用权能参照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流转吗?流转怎样履行手续?产生纠纷怎样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在哪里
已婚妇女在男方被取消分配资格,在女方已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该怎么申诉
我是个农民,2008年嫁人,在2008年在男方分配的2000元,我的户口一直留在娘家,后男方对上知道我户口未过来,2000元要收回还没执行,在2009年已取消我的分配资格,2010年我娘家征田,补偿款有27600元每人,而我只有3000,提起上诉,已被驳回,请问我在男方没有分配任何天山水土,在女方已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请问我
我是非农业户口,读书回来没有分配,在家务农,后来生了孩子在村里落了农村户口,现在村里出售土地,但不给我的孩子,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