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8-16上班途中摩托车受伤,交警出警了,定为工伤。后去伤残鉴定为十级。我的病情是鼻骨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右手有个厂8厘米,宽2厘米的大疤(虽然没骨折)但严重影响美观。因为病情没重到住院不可,我只在家休养,休养期间都是家人照顾我。我单位是正规单位,但以前没有工伤事件过。就是说单位领导不懂这些,没有条文规定。我想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 我的问题是,我是门诊治疗没有住院,有护理费吗?需要走什么途经?有伙食费吗?治疗期间的奖金单位该扣除吗?如科室奖金,半年奖,季度奖,考核奖,年终奖等。 单位是否可以动用我的伤残补助金,单位有个领导说要拿这笔钱抵我工伤期间我不工作发给我的工资。 单位的决定是奖金一概不付,护理费没有,因为说我没到卧床不起所以没有护理费。 谢谢!
单位是否该给我工伤鉴定结果之前的工资和护理费?不给我该怎么办?
我是山东潍坊的,2008年12月12日在单位受的伤,2010年3月30日做的工伤鉴定,现在结果出来为二级工伤,劳动法保障处那里也已处理完毕,但我从受伤到做鉴定单位只给了8000元,还说是照顾,(2009年9月份单位曾通知我去做鉴定,但我家中有事未去,后来就一直到2010年才再次通知我),由于不懂我也没有申请停工留薪期,现在单位
我在3月4日受了工伤,一共住院了10天,这段时间内我有一个人护理,我想问我的护理费和这10天里我的伙食费用由谁承担?我买了社保了,社保局只报销了我的大部分医疗费用,请问社保局还有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吗?我的工作单位应该给我那些待遇?谢谢!
我是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在工作中受了伤,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定为工伤,但还没做工伤等级鉴定。在伤病治疗期间,是否能得到单位发的奖金。
我是08年8月10受的工伤。腰椎粉碎性压缩性骨折和左手开放性骨折到今年8月10强行结案。伤残等级为8级,我现在身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钢板还在,现在在办理旧伤复发.在受伤之后起。公司每个月只给我900元工资,扣压400元。我进入店铺之前口头说明工资是1300包吃包住。受伤之后老板不参认这个事实。现在只说我是900一个,。其间我
我是2010年出的工伤,现在正在住院治疗,请问现在能向单位索要护理费,营养费和伙食费吗?若能,标准是什么? 谢谢
我是一名铁路员工、今年春运被抽调去跑临时客车。我自己的工作是一名电力工。在跑春运期,。不幸感染了结核病菌。回来后入院两次治疗了,现在稍有好转。还需继续吃药治疗。也要好好休息。在我治疗期间。单位扣了我部分奖金。请问。我这样的案例是否可以去申请鉴定工伤。再一个请问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否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