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能力伸张正义的人士联系本人,听取录音!!(民警刑讯逼供,作伪证!) 2007年10月18日,我因所住平房一间没有上下水,无法生活居住,多次到产权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房管所)找副所长张健京协商解决未果。蒲黄榆派出所当天接110出警,民警“王雁庆。王伟。李拥健。贾京才”却违规执法,现场无故殴打本人,并串通房管所工作人员虚假陈述,制造伪证,诬告陷害我坐牢半年(妨害公务罪).至今,我持原始事发现场录音,向各处控告,信访,都转到丰台区公安分局督察“杨化新”手上,他口头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和回复。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举报接待人李忠健。陈德江也口头告知不予受理和回复。无奈越级向贵处再次控告,望联系本人,核查事实,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不要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转送丰台区公安分局,那样永无“公平,公正,公开”!!!跪盼回音,拜谢!!! 我为所提交的“铁证”负法律责任!!录音原景再现警察如何疯狂打人!!并以“苏秦背剑”式刑讯逼供本人!!【附光盘】 全国重点信访人员中的控告人;宋保江 tel:13691009987 以录音“证据”核查房管所工作人员邰长顺,郭志启,张庆伟,刘少平,李邯义为什么做伪证,受谁人指使,就可真相大白!!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云强, 胡春生,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徐辉,枉法裁判,不核查事实,以自身专业知识包庇制造冤案的真凶!!证据链多处自相矛盾,法官视而不见,更违反规定无利害关系第三人证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王少波法官一人代表合议庭口头回复驳回,不是自由裁定权,而是公开违规违法!!对自相矛盾的证据链偏听偏信,对证明事实的鉴定申请不批准,对提交证明民警造假的证人证言不质证,并超期审理!! 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安!! 警察打人错在先,掩盖罪行把我冤,实名举报不敢管,只因事小追责多!!全国重点信访人员中的控告人;宋保江 tel:13691009987 请有能力伸张正义的人士联系本人,听取录音!!(民警刑讯逼供,作伪证!)
检察机关公诉王某非法经营罪和故意伤害罪,法院作出判决,王某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涉案金额160万元),王某故意伤害罪被宣判无罪(证据不足),现在我想就这个案子提如下问题 1、如果检察机关不抗诉,那么公安机关还会否继续侦查王某故意伤害罪? 2、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到底是如何的?王某是非法从事六
法院隐匿证据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枉法裁判,向检察院申诉又被违规不予立案怎么办
事件及原由: 2002年3月1日,本人任天津市某化妆品公司区域经理(以下简称原告),基本工资3000元/月+提成;任期为一年,4月份市场已启动,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单方要改变销售大纲工作内容,本人认为此举将导致市场无法运作。因本人不同意,4月3日被公司安排人员接收市场, 随后本人即被安排回家听候调查处理,本人即在没
有律师告诉我申请复核,没有回执单我该怎么申请复核,是向福建省法院、检察院申请复核吗?应该委托律师办理才有效果吗?谢谢!
我从2003年开始到现在一直申诉,到法院亲自提交申诉状,法院有接收,就是没有接收单。法院这样做对吗?
我从2003年到现在一直申诉,省法院、检察院就是没回复,我认为他们连看都没看申诉状,或者对冤、假、错案不敢处理,因为他们要处理很多人,得罪很多人,所以就用不理不睬、不给回执单来对待申诉是吗?
连续三次被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能自动立案并移交经法院吗?
连续三次被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能自动立案并移交经法院吗?此案被告是做非法项目的,当上法院的时候原告人是当初去公安局报案的人还是公安局?去公安局报案的人如果是原告的话那么他也是做非法项目的法院查证判决的时候没有对原告影响吗?
请问,申诉书是交给检察院还是交给判决法院?根据是什么。有人说递交判决法院,向判决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为什么还有的说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有检察院报法院?是不是区分不同的情况而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