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个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出现如下问题: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提出放弃中标,招标人确定原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没收原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和不良行为记录,并且将原中标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原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和现在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差额,理由是投标报价的差额也是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咨询:请问我写的这个起诉状是否有缺陷?原告方获得经济损失补偿的可能性有多大?损失应如何计算。原告和我
民事起诉状 原告:曹喜君,男,汉族,出生年月:1976年12月29日,住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420号。 电话: 被告:甘肃省合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6230001000153, 住所:甘肃兰州市合作市人民街120号 法定代表人: 许新科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原、被告双方于2007年1
房屋租赁期未满,房东单方毁约,应如何理赔,怎样计算赔偿损失?
我们是去年5月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合同期为5年,按照先支付房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我们于今年6月按时预付了第二年的房租费(即到2010年6月),但现在房东以手头资金紧张、房屋出售(已找到买主)为由,要求终止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我方在今年12月份搬出,到时若不搬出就带人强行阻止我们继续营业,直至搬出,这
因租赁对方学校办学,钱已安要求首付了伍万元风险保证金,后因我校学生招多了,对方觉得我们抢了他的生源,就单方面强烈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而且还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性措施,倒致我校学生流失严重,社会反响极差,倒致学校无法经营下去,为此我们要求法律援助。希望您能给予帮助!谢谢!
该网站委托对方建设,预计于10月份可上线,但拖延至今仍无结果,我想追究这段时间无法营业的损失,请问该如何计算呢?
原告向被告付清购房款当日将该房产交给原告,并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不的恶意损坏原有设施在移交该房产的同时,白搞需结清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并协助原告办理“用电证”,土地证等一切有关的证件的过户手续,如不配合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则按总房款的千分之八每日计算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但被告迟至现在仍未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