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只想知道不过户在什么情况或是条件下,原车主有连带责任呢?假如买车人没有偿还能力,或者是逃逸,酒后致人死亡等等。谢谢
房产预约买卖协议里无“买方可指定第三人作为产权过户人”的约定,是否可以要求卖方允许买方指定第三人
你好!各位律师 本人与卖方签署了一份房产预约买卖协议,并支付了定金和部分首付,现在即将需要去过户,本人需要指定一人作为最终过户人,但是这点遭遇卖方的拒绝,其理由是协议未做此约定。我想,原来以为只是一份预约买卖,最终要过户的那个人,我还不确定,即使确定,也不一定有空来签预约买卖。比如,我要过户给我的亲
02年母亲过世,同年父亲私自把房子卖给别人(产权证名字是3个人的),买卖双方只是写了份买卖协议并未做任何公正,房子一直都未过户,去年对方提出要求过户,但由于母亲已过世公正处不予公正,想请问这份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对方上诉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人在买房时不是房屋所在地小溪塔鄢家河的村民,现由于婚嫁落户于鄢家河村,农业户口 买房时协议有5分自由地由我方自己管理,耕种。截止今日本人已经耕种5年余,当下有人建厂需要租用其中的2分自由地,卖主收取了租地的租金,要求用其它土地交换否则就返还。(协议没有写明是哪一处地,也没通过村委会。房屋是2004年买,20
MM的车子过户给YY后,MM和YY私定了一份协议,大概内容为: 现XXXX车牌号车子(原LLLL车牌号车子)暂时过户给YY,当某某公司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将该XXXX车牌号车子交与YY处置,否则YY不得私自处置XXXX车牌号车子。 YY签字后,这份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公公和婆婆生有1对儿女,儿女均已成家。老房子有两处(只有土地证无房产证),2001年盖的新房(无房产及土地使用证)总共4层,总面积600平方米左右。公公婆婆住1楼,我们一家住2楼,女儿一家住3楼,4楼出租,房租由公公婆婆收。2003年公公和婆婆已经办理离婚。但二人还住在一起。现因公公外面负有债务,其女儿不想承担债务
车辆买卖中未过户,只签定合同.在日后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凭借合同是否具有责任
车辆买卖中未过户,只签定合同.在日后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凭借合同是否具有责任
我3月份时将我名下的一辆轿车卖出,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当时和买车人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自卖车之日起以后所有的债务纠纷交通事故责任都与卖车人无关】,后卖车方又把车卖给其他人,我多次催促要求买我车的人办理过户手续,但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去办理。前几天交警队通知我说此车发生交通事故,到事故
车辆卖出没过户但卖车时有书面协议现在出现交通事故原车主是否有赔付责任
如果肇事着确实没能力对受损方赔付,原车主去赔付,肇事的车辆该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