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休完产假了,带小孩不方便,能不能接着休哺乳假,在休假期间工资是怎么算的?最好是有这方面的条例,!谢谢
我见在新劳动合同法当中,只是针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请问,在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可以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针对这种调整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根据0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这里面并没有规定晚婚晚育增加产假一个月,也没有关于哺乳假的规定,还有这里难产是否等于破腹产?谢谢
我想咨询一下:国家或徐州有没有关于产假和哺乳假的规定,我听人家说剖宫产休息4个月,如果有独生子女证可有6个月的哺乳假有没有这回事?
领结婚证以后去买房,男方家付首付,这样如果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还有请问婚后夫妻赚来的钱无论存在谁的名下离婚时都属于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