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港企连续工作满10年,2011年12月30日合同到期,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只补偿我5个月工资,我本人要求补偿10个月,请问我的要求合法吗?我问过好多地方都说从08年以后才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我2012年1月4号去劳动局问,劳动局律师说有10月补偿,第二天去就说只有4个月.我本人目前非常纠结,所有状态让我的思想感到特别的偏激.
合同没到期被公司以工作不 积极开除可要求赔偿几个月的 工资吗 ?
合同没到期被公司以工作不 积极开除可要求赔偿几个月的 工资吗 ? 我只做了不到 两个月,公司说2个月才 转证。
合同到期后我继续为公司工作2个月后我不准备续签,公司会赔偿么?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了四年零两个月,第一次签完合同又续签了一次,第一次签的合同是2005年4月28日到2007年4月27,续签是2007年4月28日到2009年4月27日,合同到期后我提出续签,公司方面一直以忙推托,直到现在。公司拿出合同想继续和我续签,我不准备再与公司续签,此种情况,公司是否要对我进行赔偿?如何赔付? (补充细节
我是2001年10月进公司的,现在已工作九年多了,我的合同是两年一续签的,最后一次合同是在08年12月签的,现在公司提出不续签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呢?
合同上的工资和工资条上的工资不符,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按哪个赔偿?
合同上的工资和工资条上的工资不符,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按合同上的赔偿还是按工资条上的赔偿?合同上的每月工资和工资条上的工资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重签合同后,公司是工资条的形式给我发一部分,现金给我一部分,但是现金的证据我没有,如何能使公司按合同上的工资全部按工资条的形式发给我,而不是工资条的形式给我
2011年12月18日合同到期,公司今天通知我说不予续签,赔偿4个月补偿金,是否合理。急急急急
我是06年9月18日入职先后与公司签了2份一年,(一份三年2008年12月18日至2011年12月18日)今天通知我讲公司不予续签赔偿4个月补偿金,在和公司法务谈时按劳动法是否可以争取到更多,包括年终奖什么的,望律师各位帮忙!不胜感激! 还有公司交的农村户口三金, 今天和公司谈了一下,加班费按*70%/21.75*150%,200%.300%合理吗
我合同12.31到期,1年的(去年刚去),今天刚通知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另外,我的合同虽然说是一年的,但是实际却是去年12月初到今年12月底,一年零十几天的合同,合法吗
工作满九年,之前一年一签,08年新政策出台后,连续签了三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约 有无补偿?
公司02年底成立的,当时还是在校生,公司也没有签合同,03年6月毕业后正式签合同,实习和适用期间的四金什么的也都没有补,1年1签合约,直至08年新劳动法出台,签了3年的合同。合同将在12年6月到期,我想问一下,届时,若公司不再续签合同,我能不能得到补偿,补偿的金额是多少个月的工资?谢谢
我合同签到2011年12月1日,目前已经到期,经理说当初合同写错了应该是到12月31日。还说即使到期了,也不帮我签合同了,工资会发到我哺乳期(到2012年6月30日)结束,至于哺乳期结束后要不要再和我签合同就要看那时候公司是否需要。目前我还是正常在上班的。 我想知道这样的做法合不合法?我觉得没有合同,我没有保障,公司
07年3月1日入职,08年一月起已签过两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偿工资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