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我因朋友与人发生争执!我也在现场! 被三人用砍刀砍了4刀!俩胳膊骨折!左胳膊迟神经断列!小指,无名指,现在还无法伸直,共缝合48针。住院费用1.3万。一年后还要二次手术! 因为侵害人我只认识一人!当时此人外逃,被网上通缉!一年了无音训! 之后侵害人父亲找到我!与我私下调解!赔偿5万元,签定
我爸爸跟一个女的发生口头纠纷。那女的诬陷我爸爸打她,还弄来了假的医院证明,为了诈点医药费。上次说是软组织挫伤,这回又说有了新伤,骨折了,但每次都能完好的去派出所,不是明显说谎吗。但是派出所明显偏袒对方说话,可能有关系吧,非得要我们赔,我们可以拒绝调解吗,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如果因为纠纷造成对方轻伤,派出所调解不成功的话我们应该如何做?
我想请教下律师:如果打架造成对方受伤,并且对方出具了清伤见定,我方虽然也受了伤,但是没有构成清伤,这个事派出所正在介入,如果调解不成功请问接下来公安会如何处理?另外就是对方当时打架后还自己开电动车还是摩托车回家了,后来晚上报的案,说是给人打伤了,然后说自己肋骨断了二根,当时公安局就把当事人之一喊到公
我因跟一个人打架,他诬陷我说他鼓膜穿孔了,事实上我根本没打着他,我敢肯定他的穿孔100%是自己捅的,但因为当时出了事以后自己十分的害怕,也不太懂法医鉴定方面的知识,私下里跟他签了免责协议,结果被他拿个医院的病历冒充法医鉴定给骗了18000元,后来在了解事情的真相以后我又找到派出所,派出所让我继续鉴定或帮我要
我晚上出去遛狗因纠纷被人打,报案后派出所调解,我当时因为缺乏经验就签了调解协议书,对方负担医药费。但是,到现在对方也没有给我道歉,而且我脸上现在有个2厘米的伤口,可能会留疤。我想反悔,可以吗?应该遵照哪条法规?
前些天我和别人发生争吵 被人拉开了 后来那人又找了些人把我打了(我没还手) 我媳妇看见了上去骂了打人的那几个人结果是也被打了但是我媳妇还手了 我母亲见我媳妇和人打架也动手了 但是双方都没有造成什么伤害 事后报案 警方最后的处理结果是 参与打架的人都要拘留 我想问问 明明是他们先动手打人的 我们完全处于被动 警
汽车停在酒店门口从后备箱取东西,关后备箱门时碰伤酒店低头打扫卫生的保洁员头部,事发当时我送保洁员去医院治疗,并且支付了治疗及医药费,我也表明事发并非我全责,其家属一直纠缠不让我离开医院,要求赔偿后期治疗及其它费用,先后我和其家属两次去派出所调解也无效,后来又多次纠缠我去派出所,派出所也打话给我,要求再去派出
执行局约我们双方做的执行调解笔录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2009年3月末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欠我200多万元,当年6月份我申请了强制执行,我们双方在执行局达成了以20亩土地抵顶我105万元债务的协议,一年内在还清我欠款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有赎回的权利,如果到期未还清欠款该土地归我使用;后来被执行人又申诉又上诉造成至今未能办理抵顶给我的土地手续。请问专家:自今分文未还我钱,我是
老人跌倒,扶老人去医院后被他说我推倒他的,最后被他强迫去派出所写欠条,进行调解,怎么吧?那份在派出所写的欠条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