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居住于公司为员工租住的员工宿舍,2011年12月9日公司新招来两个员工, 17日,一员工称自己身份证不见,欲回家补办而向公司提出辞职,据其10日开始上班计算时间共计7天。因人事调动比较麻烦,老总与其商定以一个星期为限,如找到人顶其岗位就立马可以走,如找不到一个星期后也让其回家。 18日,在其强烈要求下,公司老总还是同意了他辞职的要求,于19日上午10时许给其结清工资(在为其结清工资后公司并没有通知我们同宿舍人员) 19日晚7点,下班后,我接到宿舍同事的电话说东西被盗,我立马赶回,发现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不翼而飞,打电话,果断报警。 (后打该同事电话确认其就是偷东西的人) 请问:对于这件事公司有没有责任,有的话该承担怎样的赔偿呢? 请问:公司对于这件事情有没有责任
我12月10日在公司宿舍被盗了一台电脑,公司没有保安值班.没有监控.而且房门也没有被橇,我能向公司提出要赔偿吗?
我晚上放宿舍的手机被盗了,还有就当天下午包里的硬币也被盗了。宿舍有宿管员,请问他和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也是员工 在员工宿舍电脑被老板的员工偷走 报案后 偷电脑的那个员工跑了 老板是用人单位却没有那员工的身份资料 有赔偿责任吗
你好:我的电脑在宿舍里丢了的:我是2011年四月份来到贵公司上班的,公司宿舍就在办公楼的楼上。声明:钥匙也只有我和人事部有(我是一个人住的一间宿舍)。我11月9号早上上班之前还在宿舍里用的笔记本电脑,五点下班到宿舍电脑就不见了。门锁,窗户,都好好的。通知公司人事部了,当晚也报警了。他们说说查,都半个多月了
我住在公司宿舍5楼,宿舍窗户也没有防盗窗,就光溜溜的两个玻璃,连个插销也是坏的,也没有监控,就一楼进口有个监控可以看到人进出,我去上班,来小偷撬开2家窗户进去把电脑偷了,我们找公司,公司看到监控有个不是本公司的人把电脑偷了,说叫我自己找人,公司宿舍以前也被偷了好几次了,公司都是内部解决,也没有改善宿舍
员工下班后在公司集体宿舍关门时,不慎把手夹伤,这种情况公司有责任吗?如果有责任应该怎么赔偿?谢谢! 宿舍的门没有任何问题,当时是因为刮大风造成的。
一个老乡在上班途中出车祸送到医院就死了(是中午过来吃饭,我们公司和食堂中间隔着一条国道),这样公司有责任要赔偿吗?如果要该怎么算
我12月30日在公司宿舍被盗了价值4000元才物.公司宿舍保安值班.没有监控.好多漏洞.公司每个月都要我们交几十元住宿费和管理费.我能向公司提出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