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里有一条“第八十一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可是我们当地娄底市房管局制定的物业管理办法却规定“第四十九条 全面推行社区物业服务,按照先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尽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居民自治的物业服务运行机制。 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全面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 即物权法规定我们业主可自行管理我们的物业,可我们当地政府的管理办法却规定一定要推行物业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呢?
小区保安敞开大门,让小偷驾车而逃,霸道物管置之不理,业主强烈不服!我们如何向物业管理索赔?
2010年7月14日晚8:50,我散步回家,发现家中亮着灯,然后又关掉了。我意识到家里有贼,我立即冲上楼去,在楼梯上和两名小偷扭打起来,被小偷摆脱,逃下楼,我在后面一直追着打小偷,直到小偷上了一辆银白色广州本田。我尾追车后,以为可以在大门口截住,令人心痛的是,此时已是晚上8:50,应该紧闭着大门竟然大开,并连叫
小区部分业主未经其它业主同意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否合法,强行收取费用,否则围追堵截,威胁恐吓,打骂,业主是否有权不交费,该怎么处理,谢谢
有设计专家已经明确声明,居民小区出入口开放式管理是发展方向。也就是说居民小区出入口的开放式管理属于小区设计的正确逻辑判断。物业公司以设计的、管理的、安全的、产权的以及业主要求的理由实行“封闭式管理”都是违背发展要求的!从法律角度看,“封闭式管理”侵犯了公民的基本居住通行权(不被强制封闭、不受拦截、不
我是**小区一期的业主,我们小区2009年交付,入住。2010年下半年小区附近的花津桥改造,政府要求我们小区东侧的围墙内撤2米到4米不等,占用围墙附近绿化带及36个车位。于2011年四月份贴出公告,要求我们业主要支持市政建设,对于拆迁的面积,按照土地拍卖的价格予以补偿。2011年5月5日,又贴出公告(落款为弋江区政府及港行
根据国家的物权法的规定,在整个小区内包括电梯内的所有广告收入都归我们业主所有
根据国家的物权法的规定,在整个小区内包括电梯内的所有广告收入都归我们业主所有。这些广告费可以抵我们的物业费和公滩费用。可物业确以我们没有成立业委会拒绝给业主,业主以些暂交物业费。物业确要强收滞纳金。请问物业就可以这样侵占业主的利益。业主只能做待的羔羊吗。
小区物业因为经营亏损要涨物业费和停车费,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们业主该怎么办?
小区物业因为经营亏损要涨物业费和停车费,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们业主该怎么办? 收取停车费需要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我们小区没有业主间的沟通渠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伤害业主利益的合同。某些业主就给全体业主家里
我们小区里,业主在布告栏里贴了信件,物业公司马上就撕掉。小区布告栏只许物业公司贴东西,不许业主贴东西。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损害业主利益的合同,部分业主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寄到业主家中,这构成侵犯隐私权吗?
律师你好! 我是河南省范县的一个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建设分为两期交付业主的。第一期是2010年5月10日交付业主的,第二期是2010年12月31日交付,但由于质量问题到2011年3月才开始交付。小区共600多户,一期的在2010年10月已经入住了50%。到了2011年3月进来物业公司协助开放商管理,并向一期和二期的业主征收了装修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