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在北京市朝阳区,村里的人都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最近要拆迁了,我爸爸的使用证上的土地面积是200平米,其中建筑面积是50平米。现实中,房屋面积可能是150平米。请问房屋补偿是按50平米给,还是150平米给?地价补偿是按200平米给,还是按200平米-50平米给?或是按200平米-150平米给?谢谢
我现在的家是西双版纳勐腊县磨憨镇的,我们家是从20多年前就从文山迁移到西双版纳勐腊县磨憨镇来,户口是农村户口一家4口,当时政府就给我家安置在现在居住的这里,就在这里居住了20多年,现在政府征用了我们家这里,要我们搬迁,但是没有给我们明确怎么安置补偿我们,到目前拆迁的字写到我们家门口了,要求我们做好准备要
我于2010年租单位一套房屋,合同定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后转租给某人B,签订合同至2011年10月31日。2011年初面临房屋拆迁,地产商未经过我,而跟我的转租人B私下谈的赔偿6万5千元并已经付给他了,请问6万5千元钱应不应该赔偿给B,能与我有关系吗?
现行的拆迁补偿办法与现实相差太远,以前什么物价现在什么物价,希望有关部门考虑一下老百姓的利益要联系实际多考虑老百姓的生存,如果是你的家你会怎么想是不是你们的眼光都那么肤浅有没有点于实俱进的思想,光想自己的政绩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希望有关部门要看看过去想想现在有什么不同点,不要让老百姓指着你们的鼻子骂
我是95年上大学,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学校,毕业后迁回不了农村,现在城里自购的商品房里。就这样,由农业户口变成非农业户口了。眼下,搞新农村建设,让老宅子的人全部搬到政府和开发商建的一片新房里,然后让老百姓拿钱去购买,(户口在农村的出500一个平方,象我非农村户口要出900元一平方买)。当然在搬迁的过程中,我们这
最近我家面临拆迁,但父母却把房子租给了别人,签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之久,如果在租凭期内进行拆迁,那所获拆迁补偿款,我们的租凭户是否也有权分得一部分?如果能,他们该分多少呢?
我家以前是平房,后来搬离了那里住了楼房,平房也就一直闲置了。后来那里准备拆迁,开发商计划要盖别墅。我家有房屋产权证、棚厦临时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有院子)。我在网上查了很多文件,有《XX市房屋动迁安置管理办法》、有《XX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请问,我家这种情况,应该适用于哪个文件。
我是北京市顺义区的城镇户口,已婚申请两限房的条件都满足,但是听说拆迁和两限房只能2选1,我老家这边可能过几年会拆迁是按现金补偿加人均54平米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按2000多元一平米购买,是45平米安置房加9平米的半议价,人均54平米),我家的房是父母的(我和老婆同父母住在这里,父母是农村户口),房是农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