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已从原公司离职。情况说明与问题如下: 1、我于2014年9月初入职原公司,2016年5月10日离职。这期间公司发放工资从未准时,一般都要拖欠半个月甚至一个多月才发放,有两次拖欠长达4个月。现在的性质属于恶意拖欠工资了,因为在拖欠的同时,老板照常付办公场地的租金和物业费,就是不发工资。我们离职的同事们和老板沟通协商过多次无果,就是以没钱回复我们。 2、社保与公积金一直未按时缴纳,出现几次拖欠产生滞纳金。 3、2016年1月至5月10日工资拖欠未发放,2016年2月开始至5月10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 4、拖欠理由就是公司没钱,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发放,只是口头承诺。 现在大家在集体准备仲裁的材料走法律程序。恶意拖欠工资不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赔偿多少? 请提供一些专业的指导与帮助,万分感谢!
我是一名企业员工,20年前随军,但企业欠我工资4000元,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给。我想维权,但不知道超过时效期法院能够受理吗?
我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上班,属于私营企业。由于企业效益不好,从2014年到现在止除了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外到现在都没有把拖欠的工资结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款下,我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企业人员入职登记表、考勤表等等。还有,工资待遇为双方口头约定,没有书面
2.24正式上班,至今没给上社保。上班后好久劳动合同都没给签,后来弄了个非常简易的版本两张纸劳动合同,签完一直也没给我那一份,后来有新同事入职要求签劳动合同,又统一签了劳动合同,不是以本公司的名字签的,是另外一个公司名,结果还是到现在都没给我那份合同。本来工资25号发就很奇葩,等于压了一月的工资,结果还总
薪资方式: 底薪+提成 单位以没有回款为由,拖欠提成一年之久,金额达到3万元,只发基本工资,最近一个月的底薪也没有发。公司有3个老板,现在即将面临解散,关于拖欠工资问题各个老板相互推诿,或以公司账上没有钱,回款后就发工资为由搪塞。而且要压缩工资,也就是克扣我一万元,说我报的工作量不对,故意找各种嘘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