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问我和我老婆结婚五年多一直未生育,所以结婚到现在打工的钱全部用于她治不育不孕病,一直没有积蓄,去年年底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女孩,一直同居到今年年初,同居期间怀有我的小孩,所以现在我提出要和老婆离婚,但是她不肯,要求我赔偿人民币五万元,但是我现在没有一分钱,我说先给二万,其余的打欠条按约
一审判决后 子女 房产分割均无异议,债务方面:对方的债务均不认可,关于财产方面有点出处,婚姻存续期间对方有基金3万,也提供对账单据,对方因说还债务取出了,如果债务不存在算不算转移财产?一审判决书里没明确。如果因此判决书在送达后15日内上转移财产诉,是不是准许离婚那一程序(已经判决离婚,双方都同意)就不能
离婚了,可是3岁的儿子却判给了对方,孩子一直由我一个人照顾。对方二婚,我头婚,对方和前妻有一子,归前妻抚养。我就是不能接受这结果,如果上诉,能还我一个公正吗?
明天准备上诉,有以下几个问题: 1. 双方有个房产有纠纷,听说上诉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房产300万,200万贷款,不知手续费用有多少?该费用全部由原告上诉当天支付吗? 2. 估计对方第一次会说不肯离,听说那样的话多半需要等一段时间才可以再次上诉,那么问题1说的那笔费用是否打了水漂?第二次上诉时还需要重复支
第一次上诉,法院未判离。半年后我又再次上诉,他同意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及房子归属问题上坚决不让步,法院调解不下,没有判决。现在孩子到时间去读小学了,但必须要有户口本和健康证,但都在男方处,我十分害怕与他正面接触,想请问法院还会怎么安排,这个阶段最长要等多久。什么时候才能彻底了解这事情。谢谢!
我起诉对方离婚,一审判决离婚。但对方目前正在上诉,请问: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是否无效?如果对方撤诉,那一审判决还有效吗?
律师您好!我是2010、2011二次离婚起诉,两次都判不离。第二次判决:以证据不足感情未完全破裂驳回。这两次起诉之间发生了对方伤害我家人的情况。两次开庭双方均未请律师,但对方在法院托关系了。我对法官开庭简单断案草率很气愤,对家庭财产一字未审。2011.6.3上诉状递交到一审法院。8月初给对方送达的上诉状。上诉4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