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1年12月24日在公交车上被摔倒后导致腰部受伤休息一周,与我工作单位请假后,单位按我基本工资9120/22天来计算扣了我3316元,但我去处理时,被告知我的误工费只能按照我前三个月税后收入的平均值/30天来计算,只能赔付1981元,其间差距1325元,可是我查了一下,不是说误工费是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赔付吗,倒底是怎样的标准啊.
我是公交车车长,在正常进站时,一为女乘客不慎摔倒,当时无紧急情况,缓速刹车,正巧这位女乘客站起准备下车,脚下没站好,摔倒在地。之后我带乘客去医院检查一切正常,为有后患,住院1周观察,也无其它症状,现乘客要求车长赔偿。我认为这件事情并不完全是我的责任,我也给她看病了,现在她还要求我赔偿她,我该怎么办?
我是在西安的务工人(卢静,女,23岁)乘坐215路公交车上班司机车速快突然急刹车(当时由于车上人多我站在车的最前面司机急刹车后面的人都倒在我身上)导致我右胳膊骨折还封了七针。我想问公交公司应该给我赔偿哪些
一乘客甲在一公交车上已乘了几站,之后,被另一乘客乙从车上挤出车外,并头部受重伤,乙跑了,当时公交车司机在已知情况下也想将车开走,幸好甲拼命记上了车。公交车司机该付怎样的责任?
我在郑州909路公交车上,由于司机急刹车导致左手手骨骨折,不过当时并没有发现,只是以为是崴住了加上有急事也就没注意,后来去医院拍片子才发现的骨折,我买的有一个人身意外险,不过索赔的时候要求公交公司开证明。由于我事发的时候并没有追究公交车责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可以在事后要求公交公司出具事故证明
我的老母亲带着小孙子乘坐公交车,车到站时,老人带孩子还没下去车,司机就开车启动。把老人和孩子从车上跑出老远,母亲受伤,公交公司居然说我们有责任,说我们下车慢!协商后要他们公交公司负责一半费,我们自己负责一半。当地交警说着属于民事,不是交通造事不管,让我们去派出所。派出所说这是交通事故要我们到交警协商
因我的60多岁已退休的妈妈 在广州一公交车上 被司机 开快车急刹车, 在车上碰倒, 当日马上去大医院照X光,但可能太模糊, 未发现骨折,但一星期后 转另一间大医院 再照CT 马上发现 2条胁骨折断, 现在住院已 一个多月 再照CT 发现 有6条胁骨陈旧性折断,现在医生说 骨折部分渐好,要求出院 自己休养, 现所有医疗费用已由
一乘客甲和一乘客乙一起乘坐同一辆公交车,公交车急刹车,甲没注意没站稳,撞了乙,给乙造成了伤害。他们是否都要负责任,该负什么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