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人,2008年6月18日我上夜班后,骑电动车回家,在途中不幸摔伤,致使右眼致盲。跟公司提出工伤赔偿后,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他们不给予赔付,后来公司向当地平安保险提交事故原因后,由保险公司赔偿我2.5万的意外保险费,厂里面对于医药费不给予赔偿,认为不是他们的责任。我作为一名打工仔,眼睛瞎了不说,巨额的医药费家里实在承受不起!但是在法律这方面我确实不知道,心里觉得很不合理。所以询问下各位,我应该怎么办?(还有一点,当时我摔倒后昏迷,家里人也不懂法律,当时只知道把我第一时间送到医院抢救,后来得知要交通事故鉴定责任书,因为当时没有报警,而且事情发生夜晚2点)。
我与2010年2月10日下班回家的路上,骑摩托车回家时,对面来的汽车开着大灯向我驶来,我不慎撞在了路上的水泥墩上,造成左大腿骨断,打了钢板,问算不算工伤,单位不给算工伤,也没给报医疗费,我给怎么办。
我公司一员工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因高血压引起脑溢血昏迷,送到医院经诊断是高血压引起,我们也积极把人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请问这算不算工伤?
员工下班途中,因天太黑,看不清路,骑电动车轧到石头上摔倒。造成手腕骨折,算不算工伤。
员工下班途中,因天太黑,看不清路,骑电动车轧到石头上摔倒。造成手腕骨折,算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