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户口迁出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应由承包方所有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笫二十六条规定.发包方在收回土地时没有给予补偿.而这些树木应该属承包方所有吗
“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如果转入的不是设区的“市”,而是小县城,在县城也没有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农村的承包地一直耕种,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当初叫自理口粮户,象这种到底是“农业户口”或是“城市户口”,享受哪种户口
我伯伯有承包地和自留地他在2007年去世他是个半五保户吃,穿,住,医,和奘都是由我家我他自己本人承担了的现在我们村改了田在分田,都是这样分的改了在那还在在那原跟不动原来死了的也不退生小孩子的也不进田。可是我对上就要把我伯伯的田地和自留地给退了。我是他的唯一亲人难到没有他的田地使用全吗!他的田地还没满期为
我对象家父亲家住在江苏省邳州市四户镇,门口种了一块地,这块地十几年前分土地时候是分属于邻居的,但是十几年前邻居外出打工,这块地就荒废了,我对象的父亲心想地就这么荒着浪费了可惜,正好,那时候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大力倡导城市的绿化,需要农村的树木,于是乎,我的老丈人就把邳州的市树-----银杏树给种上了。自己三
之前是农户,在农村签订的了30年土地承包合同.之后将户口迁出,村了要收回土地,承包给他人,这种行为合适吗?之前的30年土地承包合同作废了吗?
买卖合同中已补充规定卖房人迁出所有户口,但是现在房内有别人的户口,和买房人素不相识,我们该如何最大化保障自己的权益呢,谢谢大家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浅析——户口迁出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1992年我的的大伯把户口迁出我们村,当时他也没说要地,现在他回来要回他的地,但是现在土地承包书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能给给他吗
妇女出嫁到别的行政村,户口也迁出本村,但所嫁村未分配土地,原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存在吗?
妇女出嫁到别的行政村,户口也迁出本村,但所嫁村未分配土地,原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