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卖的房子是祖产。听我爸爸说我家解放前是地主,家产是一个四合院,当时是拿来开马店的。解放后被没收,但是50年代的时候返还财产,四合院划分三户出去后全还我家,当时发有的土地证为凭(这张土地证现已找不到了)。90年代在我十多岁的时候,我爸兄弟分房产,一家一半,后院自留地也一家一半。后来我父母离家打工,我也因为学业离家,02年的时候我叔叔在没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把他的份房产兼土地包括自留地卖给了同村但不同组的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在自留地上新建了房子,房子超过了自留地的边界,也就是占了我们家的部分,后来他们通知我父母经过协商当时没追究他们的责任。08年地震后我们全家翻新部分老房子,他们家却说我们占了他们的自留地。上月18号,我们镇搞污水沟治理,他们没有通知我们家的情况下伙同院中其他几户把龙门的二道门槛锯了,我父亲找他们,他们说不关我们家的事。实际上这个门槛是支撑我们两家房屋的。我们去找村领导,你知道他们的处事作风,倒管不管的。所以现在我想请教我们该怎么办,是否只有诉讼。如果要诉讼,该从哪点出发。
您好,以前地主的房屋被政府没收分发给村民后现在地主还有权利收回那分给了村民的房屋吗?我家现在的房子就是以前我爷爷买的同村人的,而那房子是以前政府没收到地主的房子再分给那个村民的,现在的纠纷是我家想把那房子拆了重建,然而现在那些地主的后代就说房子是他们的,搞到现在已经到了兵戎相见的地步了。 请问我现
我家老房属于无证建筑,建造的时候旁边的房屋可能有受影响而有些损坏,邻居有些过份要求我们不答应,邻居就说要告我们无证建筑,村里干部就说写份协调书,我们赔偿一定数额,以后邻居房屋的任何损坏于我们无关,但是这样的协议只对对方有益,我们的利益一点都没有写到,我现在可否在给他钱的时候再让对方写份保证书,说收到
我是外地人在农村买了一套住房,后该村改为西街社区,再后来我把我的户口迁至南街社区,但是西南社区合并了。我办理了房产证和契证。现在要拆迁了卖方要以集体土地不能买卖为由收回房子。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甲乙系兄弟俩,一所房屋从中分归两家所有,后甲因迁居,乙也想将在甲迁出的土地上建房屋,找到邻居丙调节后,甲同意就将自己所有部分的房屋土地用作抵当其所欠乙的土地,乙随后就在该土地上修建了房屋。如今已9年,现因甲乙闹矛盾,甲让乙拆房屋,还其土地,此行为如何认定?乙该如何寻求救济?谢谢
我家买了亲戚家的房子,但当时买的时候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地基与房屋全部买断,只写的是买的房子,其时是地基和房子全部买断但合同上没有注明,现在假设亲戚要回地基的话,我应该用什么方法来维护我的权利。
房屋是我1972年建造,当时是和第一个老婆生活期间,后老婆过世,生过3个孩子。1986年我再婚,1991年农村宅基地登记的时候登记了第二个老婆的名字,第二个老婆之前有过一个儿子。第二个老婆的儿子2000年死了,第二个老婆2008年死了,现在第二个老婆的儿媳妇打官司要继承这个房屋,法院判给他们20个平方。我不服这个判决,因
我家门前有一条小巷 小巷前面有一座土房 那座土房有好几十年的l历史了 土房面对我家大门的那面土墙根基被老鼠凿孔 墙壁上也全是蜜蜂孔 前段时间因为下雨 我家屋檐水滴在门前的小巷中间 小巷宽1,5米 那户人家认为是我家屋檐水导致他土房垮塌 要求我们赔偿百分之五十的建筑费 那土房没人居住 他将土房卖给一户人家养鸡用的
新农村建设,本人因一直在外谋生,经常不在老家。去年回到家房子却被拆,而且已经盖起楼层。后来知道说是开发商和我叔叔签的合同,但是我和我叔叔一直没有联系。而且未委托他看房!我现在想知道我应该找什么部门去解决这事,应该获得什么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