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去百安居,车辆在其停车场内被划伤,是人为恶意划伤的,划的比较厉害。百安居的停车场是免费的,没有设卡,这种情况是否形成委托管理关系?百安居该不该负责? 谢谢韦律师、周律师和张律师的回复! 按照张律师的看法,百安居似乎应担责。但要证明其有明显过失,我就不知该从何下手了?因为,它的停车场是没有设卡
律师您好!我与停车场在两年前签订了停车合同(本停车场是我先生单位承包给本单位的一个职工),并按时交付停车保管费,但是因为一次与停场车的员工发生一次矛盾,停车场承包者就不给我停车,我现在就没地方停车了,这算是停车场违约承包者吗?如果违约他需要赔偿我的损失吗?盼回复!谢谢!
我的大客车在收费停车场电瓶被盗两次,停车场管理员愿承担责任,但不愿现金赔偿,只同意折成停车费按月扣,我怕在这期间停车场管理员换人,或我与单位解除合同,难以索要损失。很头疼,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获得现金赔偿?怎样才能维权?
我在超市上班2年了,跟往常一样骑摩托车上班(车子是今年3月初买的价值6700) 下班的时候车子不见了,到监控室看监控录像,摩托车确实被3个年轻人偷走了。随后就报了案。现在我可不可以向超市索要赔偿,
山大二院内收费停车场停车,车内20000于元现金被盗,有录象证明财物被盗,能否让院方或车场赔偿?
现金证实问题:现金只有收证明,但是收据随包一起丢失,有一笔1W多的案发前一天开的收据,只能证明是案发前一天收的。如果可以赔偿:比例大概各承担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