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人在省道快车道时与车发生碰撞,请问这责任怎么划分,(注:不是斑马线旁,不是红绿灯旁)
2010-8-19早上7:40左右,本人驾驶车辆正常行驶在省道的快车道上,由于车多,并且大巴车挡住视线,在行驶的过程当中,与在车道中央的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行人摔倒,牙齿撞伤,请问责任怎样划分.怎么处理恰当,谢谢啦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没有红绿灯的支干路十字路口行驶时发生车祸,对方司机醉酒驾车,当场死亡,我和乘客受伤。对方车辆撞在了我车的右侧门柱上 请问责任应该怎么定?
我开车出单位,由北向南行驶,经过一个无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一辆由西向东面包车撞向我的车右前方,他车速很快,面包车路口有“让”的标志,责任怎么划分
我爸骑电瓶车去上班,是早上7点左右雾比较大天也没有亮,在一段上坡路中停靠有一辆货车(该路段不允许停车的)司机在车上睡觉,但是他没有开雾灯也没有开应急灯,所以我爸没有看见前面有一辆货车,等看见了,停车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撞在了货车车尾,因为上坡路我爸车速都比较慢,现在我爸还在医院躺着,这个算是谁的责任,
我的老家是河北保定蠡县农村,大约半个月前,我爸的农用三轮车停在村里的公路旁边,去办事了。当回来的时候,一个拉白菜的农用三轮车因为意外撞到我爸的车上了,他自己把自己装伤住院了。报警后,交警就把车都给扣了。因为不懂法律,对方把我爸告上了法庭。车被扣在法院了。现在是两辆车都没有交强险的手续,法院该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