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20多天后 我决定离婚 因为性格不合 对方是二婚 有过离婚经验 而我是头一次 再这期间 我搬出新房 但在回到新房想拿回自己东西时 却被拒之门外 且里门的钥匙 他根本没有给过我 在经过很多口水战 拉锯战之后 当我再次要求去拿回自己的东西时(一些证件 书本 衣服等) 对方要求 要跟我算清楚账后 才准我拿会自己的
妻子想离婚,他们育有一子约6岁,丈夫离过婚带有一女儿,现丈夫无固定工作,整天在外打牌,还欠有债务,不给家里钱,妻子有固定稳定工作,但无法负担全部家庭支出,想离婚并想要儿子抚养权,不知道能不能得到?并且离婚后的债务问题会不会要妻子负担?如有困难需从哪些方面解决,请资深人士给予解答,谢谢!
请问领了结婚证两年后因感情不和,男方或女方谁提出离婚有没有区别,当初的八万块钱财礼钱是否反还,如果上法庭能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男方家长口头答应给小两口的三十亩地是否也得兑现,还有这两年的耕地收入是否可以分一部分,还有婆家因为结婚,财礼所欠下的外债是不是也得分担,和公婆没有分家
我和丈夫结婚6年了,生育两个孩子,大的5岁了,小的3岁了,现在他经常为了小事而大发脾气,而且还动手打我,如果真的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归我吗?
我也前夫与2008年9月份离婚,离婚协议:离婚后房屋归我居住。房子是我婆婆单位分得房,现在是丰台区的公租房。婆婆去世后承租人变更为前夫(变更承租人时还没离婚呢)。 离婚后我一直住在这儿,现在前夫和他姐姐不让我住了,他姐姐还威胁我要把房子租给3个男的来住。他姐姐说这房子也有她的份额。 我现在很无助,他姐姐有
律师您好,我与丈夫在我18岁时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有一女孩现已8岁,在婚后因感情不和而在离婚,经多次协议不成后,我上诉法院,现有住房一套,该房虽是婚前买,但婚后一年我们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及办理产权手续。请问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现男方要求抚养孩子,前提是房屋没有我一分,也没有一分钱,并且让我支付抚养费,后
我23岁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现在父母要求离婚,那么房子是算我的还是算父母的共同财产,还有结婚后一直没看到母亲赚的钱,现在财产怎么分割呢`
如果两方感情不和导致常年分居,相互都没有起诉离婚,而另一方有了同居对象要与同居对象结婚,不在处与同居关系,是否表示前全婚姻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