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私企老板的亲戚,2008年我为老板担保20万的借款,,但我离开这个企业3年了,就忘了就个担保,现在是11年末了,现在債权人来找我要,我应该承担什么?
你好,想咨询一下,我老公的朋友民间贷款,让我老公做担保人,是今年1月份贷出来的,到三月份还清。后来老公问其朋友说还上了就没在意,可是现在12月份了,人家找到老公说他朋友找不到了让我老公钱,请问这样超过担保期限了吗?还用承担吗?谢谢!(在四月份到十一月份期间应该是老公的朋友一直在还利息,所以没有找我老公
依照法律规定: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关于这个担保,申请人应该提供什么作为担保?
我与今年5月份给一个朋友A在在朋友B那儿担保借了10万元,当时约定一个月后归还。钱一直没有归还,双方也都没有找我谈这件事。现在我不想给朋友A担保了。请问我如何取消这笔担保责任。
借款人跟出借人借款总的有20W,其中10W以自己名义借款,而剩下的10W是我担保的,现在的情况是借款人还了10W,说是 给我还的,但是出借人说不是的,2张借款单都在出借人那里,我要是 让借款人打证明有用吗
我爱人给人担保,向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贷款,连带担保,当时共有四个担保人,现在连借款人和另外三个担保人都下落不明,且借款人和另外三个担保人都是外地人,仅我爱人一人是本市人,我们有一套住房,现在商业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我们的房屋,现在爱人也下落不明,我一个人带着一个五个月大的婴儿住在这房子里,请问这样的
在当事人不懂的情况下 银行有责任讲解义务吗 但是银行人员没给讲解 当事人与领4户并不认识的情况下签了五户联保 当时联保是4万 但是只给当事人1万 介绍人说其它三万给担保人 因为有地担保 但是现在 银行说没有担保人 也没有地担保 银行要还钱 现在银行协商说让当事人只把一万还上 其它的银行自己解决 请问给位律师 当事人还
本人帮朋友担保一笔贷款,他向当铺借款7万元,利息较高。但朋友因做生意赔本无力偿还贷款,请问担保人是不是应负全责,如经法院起诉,法院会如何执行,期限是几年!
我帮一个朋友担保贷款80万元,当时是说互保(只是只头协商),结果他的贷款批下来,我的没有批下来,所以我给他的担保成立,而他也没有为我担保。80万的贷款下来以后他又转给别人用了(他叔叔)现在还不上了,我想问一下,我要怎么做才可以减少责任!如果我和银行的反映一下这些情况,可不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