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们,你们好!我父亲由于脑出血于2011年11月2日手术,刚开始恢复还可以,四肢有反应,叫名字也知道睁眼,大概10天左右突然高热,医生说是细菌感染,细菌数达1万。从此之后病人四肢等就没什么反应了。说实在的,感染,我有这个思想准备,但是我父亲住的是ICU层流病房,期间探望时我有两次发现苍蝇,其中一次我用手机拍摄下来了。其次,按照医院的ICU管理办法,每个病人的探望家属为每天探望一个小时,中间不得换人。但是医院没有执行,而是随便多少人进入探望,不在探望时间的,有关系的也是可以进入探望。我在探望父亲期间,还有次发现护士感冒了,仍然在照看我的父亲。请问我如果起诉医院,有多大的胜率?
如果你没出院,在医院感染的,不须任何理由他们当然要负责。出院之后感染就要由专家判定。医生免不免职是另一回事,重要的是医疗陪偿。否则起诉法院医疗事故要求陪偿 我父亲是在老家医院做的心脏瓣膜置换手术,术后将近半个多月伤口不愈合,医院告知需要转院治疗,结果就转到上海来了,转到上海的时候情况还很稳定,大概一个星期
我爸做的换心脏瓣膜手术后,治疗近半个月刀口不愈合受到严重感染,高烧不退,生命垂危了。这样的情况医院有过错吗? 什么算是特殊体质呢?听说糖尿病人做手术伤口不容易愈合,我爸没有糖尿病史,手术前还算很健壮
我们是来自和田民丰县我有今年4岁半的一个女孩,她先天性斜颈。我想当地医院开刀效果不好再说担心留疤痕,所以今年1月20号来到乌市21号在xxx人民医院儿外科住院了25号开刀了到现在在医院挂水换药但是开刀处感染了,再说感染处一天比一天加重了。昨天(2月5号)大夫说今晚开始药水停止了隔两天一次换药。所以我们向大夫请假
请问在感染的时候在鼻中隔手术算医疗事故吗?还有医生故意在术前夸大病情,让病人做手术,是该追究责任吗?术后三个月未见病情好转。
脊柱手术后脊柱内部发炎感染,医院再次手术,这个算不算医疗事故
脊柱手术后脊柱内部发炎感染,医院再次手术,这个算不算医疗事故,这个费用应该由谁来负责?谢谢!
请问(1)调解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大不大,(2)如果医院能证明自己没过错,起诉胜算有多大。(3)这种案子一般能得多少补偿。 《索偿协商书》 致《广西南宁市同济医院》院长等有关负责人。 医院详细地址:南宁西乡塘北际路5号 联系方式: 0771-3170949 3176611 一、 协商事项 由种种确凿证据所指向,本人怀疑于2009年
我妈四十天前在齐鲁医院进行了心脏瓣膜联合置换手术,术后一直在医院住院至今,伤口不见愈合,不愿吃饭,经常发烧和冷颤,经血培养之后有细菌感染,请问这个责任由谁来担负?
今年7月28号,我因患子宫壁内膜增厚住进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院方做血化验正常,术后输血治疗一星期后出院。在家休养不到一个月,下部出现大出血,9月初住进湘潭市中心医院。经中心医院检查、验血,结果是:上次手术不彻底,血液发现丙肝感染。 在中心医院治疗出院后,我找妇幼保健院协商此事,院方说:你再去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