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老人没有去世,但是检查出了癌症晚期,所以老人希望可以早一点立遗嘱,因为家里的孩子还是比较多的,一共5个孩子,老大和老三是儿子,老二和老四老五是女儿,目前老大不愿抚养老人,老四老五又由于个人原因没有能力付养老人,重点落在了老二和老三上,老人有一房在市中心,60平米,老人不知道如何分这个房子,特别求助,免得闹出家庭不和睦……老人的想法是折给一个子女,想到的是以28万折给老三儿子,因为老三儿子出的装潢费,所以除去装潢费房子算25万,不知道如何分这个比例才好,本想两个儿子算一半,三个女儿算一半,但是老大儿子不抚养,大家不同意。老人在世时没有经济来源,需要每个子女出抚养费,老大经济不错也不给抚养费,其他人给抚养费,但是老四老五家庭不好无力抚养,只出了抚养费……中间还有老人的治病问题,老人治病一般都是大家平分费用……房子应该怎么分,每个人各占多少,如何力求公平,接下来如何能很好的抚养老人的余生。希望可以得到帮助,谢谢,希望可以通过分房产来解决问题
些“分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如何才能拿到“分房协议”的复印件?
我外公外婆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岳父是我外公的三儿子,在四年前去世了。两位伯伯有脑瘫。我外公外婆现在居住的地方要拆迁。这时候我看到了在2003年我外公外婆及两位伯伯和小女儿做了一份“分房协议”。主要内容是:夫妻双方是退体职工,因年岁已高,为了生活,安度晚年,决定将两人现有房产分给三个子女,经双方达成协
1978年单位分的与单位连体的住房,共有30多户,属福利分房,当年说因连体不能房改。现单位要在此搞建筑已下拆迁公告,这种情况是否应按房改房对待?
分房时向部队的集资房款,分的确实旧房。现在部队又说我住的是公寓,住房该如何界定
分房时向部队的集资房款,分的确实旧房。现在部队又说我住的是公寓,住房该如何界定
1998年,她单位盖起了一栋住宅,按福利分房处理,我们出资分到一套,2006年办理房产证,写的是她的名字,若是离婚,该房产会怎样处置?
法律工作同志,你们好! 我一女同学与他先生共同为一房产付了首付8万,他们俩是二婚,结婚前各自有自己的小孩,他们俩没有再要孩子的打算。但是他们共付了首付(其实钱都由男方付的,此时已婚三个月),因没有余钱了,就想以男方的女儿去按揭并还以后的钱。请问这样的房产如何分配?? 谢谢!
我以前老公在东效城中村,离婚以后我的户口仍在其村中,现在村子要改造,我以户口分得了一套房子,那这套房子与现在的老公有没有关系,而且这套房子得来中间产生的任何费用现在老公都没有支付,这套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了,房屋各分一半,动迁如何分、我前夫私自和动迁办签了合同想独吞,房照在我手里是他的名字,有离婚协议书各得一半,我怎样拿回属于我的房子,邻居说分了两套房子,开发商说一套房,我如何查,有可能分两套吗?
父母的福利分房当年是每月交房租的,也就是租赁形式,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在父亲再婚之前国家实行房改,在他们再婚之前父亲已经支付了一次购房的房款、(此套住房是分二次买断)在二次购房是父亲和继母共同低价买下当初的福利分房,房主名字是父亲,此房是否还属父亲的婚前财产?现在父亲已经去世、继母在和我打官司,请问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