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农历正月十二日(公历2004、2、20),我应本村赵兰英(女)请求用我的农用三轮车到集市帮拉石棉瓦(建筑材料),途径我们居住的村的村东十字路口转弯时,因突然来两个骑自行车的人,我急刹车赵兰英没有扶稳,从车上滑下了,此前,我让她做在车厢内,她认为车厢脏(因是农用车经常拉些土肥等东西)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才造成了她致残(在我们临近的安徽的界首市人民医院50多天,她经法医诊断为压缩性骨折伴截瘫,被评为二级伤残)这种后果。出了这事我也是很害怕和担心,虽说是帮忙要是出个好歹都是邻居以后怎么办呀!事后我就和我大哥一同去医院看她,并带去些钱(当时要放下,她们没有要),当时她儿子对我说,是我们请你帮忙的,出了这种事我们不怨你,也不讹你,说些安慰我的话我就和大哥回去了,后来他出院后我又去看了她。 事情过去了一年五个月零七天,不知什么原因,她于2005年七月二十七日把我起诉到我们镇的法庭(县法院的派出机构),理由是她是拿钱租我的车为其拉石棉瓦的,镇法庭受理了,并预先把我的三轮车执行走了,并判决我赔她各种费用近二万元,其间镇法庭把我和我媳妇各拘留了十五天。(都是在快过春节前)。 我只想讨回我的公道,还有我有些不明白,事情过去一年五个月零七天了,镇法庭受理她的案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还有就是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诉说都是事实,请各位律师帮我讨回我应该的公道.谢谢!谢谢 !
我的儿子王晓(幼明)于2000年农历正月份被一次意外伤害导致左眼失眠,后因双方协商未果诉至当地法院,该院于同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原被告均未上诉。而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文书,我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法院多次努力下,于2003年才执行完毕一被告,还有一被告至今未能执行。
95年申请执行的人身损伤赔偿案被告逃逸,至今赔偿款未兑现,我该怎么办?法院方面不给寻人帮助,让我们自己找人,我对此无能为力,这种事该怎么出理?
受伤程度:左臂丛中干神经损伤,导致左手局部失去感觉,左臂上举无力,左手中指感觉迟钝。这伤残程度达到几级?如何赔偿?
父亲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一级伤残,肇事者毫无赔偿能力无保险,父亲为退休返聘请问能和老板打人身损害吗?
我父亲于2009年12月31日早上8点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一级伤残,责任一人一半!但对方无赔偿能力无保险!父亲现年58岁因早年工作为特殊工种(电焊工)于2007年退休,一直在德阳帮私人老板在建筑工地上做管理工作,月薪3000!请问能和这个老板打人身损害吗?因为他以退休谈不上工伤,他们之间只存在雇佣关系是吗?
如受害人被鉴定为是二级伤残,怎样确定其伤残系数?又如如果构成二级伤,又构成三极伤,怎样确定其伤残系数?
近日,在宜宾市翠屏区的甲村民对自家房屋进行翻修。本社的去甲村民家中进行义务帮工。乙村民在义务帮工的过程中,从房顶上摔下来导致死亡。死者乙村民,男,58岁,其父母均已死亡,其子女均已成年并结婚,只有一个50多岁的农村户籍的配偶。请问:按照目前国家关于公民死亡赔偿的有关政策,甲村民应当按照哪些赔偿项目对死者
你好!我想咨询下:去年过年我远在农村的爹妈养了一头家猪,在农村邻里都是互相帮助杀猪的,抓猪都是帮来帮去,义务帮工,最多就是吃一餐饭,吃几块猪肉而已,而有一个邻居在帮我家抓猪的时候,他的脚被猪踢伤了,骨折医了一万多,请问这义乌帮工,我的爹妈要付全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