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之前所在的公司拖欠我的4个月工资,我劳动仲裁了3个月的,因为未签合同,通过仲裁得到了双倍工资,但是他们一直未给钱,直到到了强制执行阶段,公司那边的人出来想要调解,说是要在明天给50%,但是要扣个人所得税,我之前的工资为2500元,上班时间为9个月,除第一个月没有双倍的赔偿金,三个月的工资加仲裁下的赔偿款总金额为2万多元,这些是公司的责任才造成的,那要求从中扣取个人所得税正当么?而且说是扣个人所得税,也不过是他们不想出这部分钱的借口,并不会真的去交税,我该怎么办呢?请你们帮帮我!万分感谢!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不过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老是拖欠工资,所以我现在不想再做,那我可以通过仲裁拿到双倍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不过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老是拖欠工资,所以我现在不想再做,那我可以通过仲裁拿到双倍工资吗
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扣我的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应该任何解决?
您好,我是2009年7月中旬进的私企公司,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发工资都是以网银的方式发放工资给我,我是做金融投资理财的,公司发的工资都是以反佣金的形式发放的,我今年2月份的工资是3万多块钱,公司扣我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扣了6000块钱,(以往工资超过2000块是一直没有出现扣个人所得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费用中哪些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比如:员工体检费用、生日补贴、为员工提供的宿舍费用等等!
律师您好 我想问下关于辽宁省关于补发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按照当月合并的总数扣除还是分摊到各个月计算呢 谢谢您在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
我的工资是1242元,2007和2008年以及2009年三年共缴纳181.7元,根据国家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工资超过2000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我的工资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数目,而我的上级单位却扣了我的个人所得税,这是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