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 房子在男方的名下,要看什么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那
谢谢
房子是在 处对象时候买的
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所有权和孩子抚养问题是这样定义的: 男女双方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同女方和孩子共同所有,女方占25%, 孩子占75%. 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可以由卖房产的75%支付。 男女双方都已再婚,女方提出房子过户,不卖房子,要求上大学费 用一人一半,由于男方现在因无能力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不同 意过户,
婚后,女方用婚前财产(没做公证)以按揭的方式女方交的房子首期,女方为主借款人,南方为共同还款,但单据是女方姓名(且目前在女方手中)。假如通过法院法院起诉离婚,问离婚时女方能否争取到这些资金? 注:现在还没拿到房产证
房屋是两人婚前共同出钱买的,当时只有购房合同且写的是女方的名字。后两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有离婚协议:女儿由男方抚养且房屋给男方。因一直到现在房产证都未下来,所以也一直未办过户手续。那么当时两人离婚时在民政局签的协议是否有效,现在房子是否归男方所有?如果房屋将来拆迁,而房屋没有房产证且购房合同上是
我妹妹和妹夫结婚11年,有一10岁女孩,现在有于多种原因闹离婚,去年她家房屋拆迁,房子属于农村宅基地性质的,户主是她公公的名字,在造新房子的时候,他们小夫妻两拿了几万元钱出来,现在妹妹住在娘家,手上有几万元属于小夫妻共同的工资款。 现在男方要求我妹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要回小夫妻俩的工资款,以及结婚时
律师您好:我与妻子因感情不和,她现在要求离婚,我想请教一下有关婚后房屋及孩子抚养问题。我家现在院内主房是婚前父母给的,其他偏房是婚后盖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孩子18岁,在一专科学校上学。
我的户口所在地房屋是属于军产的,没有房产证,但是大部分军产人都没有,多年以来以借房名义。我一直按时缴纳每年的房费,(虽协议已过期但仍然没有改变),我除了这个房子再没有其他房产,未住的原因是因为危旧老房,一直不给我修房不能住,今年邻居修房,借我家房子放物品,承诺修房后帮助我家恢复原样,两家因为公用一面
现在是爷爷那代留下来的单位福利房要拆迁了,房子只有使用权证,没用产权证。我爸他们共有四兄妹,以前经过其中两人的同意后,将房子的使用权转到了我爸的名下,现在使用权证上的户主是我爸,还有我爸的两个亲兄弟和我,并且一直以来房子的一切费用都是我爸在承担。现在房子要拆迁了,他们都想来争这套经适房,请问各位律师
我在中介租房子跟房东签约半年合同,押金1000元,合同到期时间是11月1日。到期的前一天我就打电话联系房东,让房东1日来续签合同和收房租,但是房东一直拖至8日都没来,9日的时候突然说不能续约,他要回来住房子,并且要求我把1~9日的房租照常交给他。随后我很生气,在10日立即搬走,有600元物业费没有交付,且搬走了他的一
有一朋友老公一年前和别的女人走了至今无音讯,这几天听人说他们在外地还生了孩子,想问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到我的朋友,不能就这么挺着呀!谢谢盼回复!
通过离婚析产后得到的房屋,再进行买卖时,是否要从办到新的房产证之日起,过五年才能避免加收税:再进行买卖时,是否要交双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