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相邻房屋用地被一医院征用,【我家楼房两层高,不足8米】医院准备建医用大楼,总高近50米,医院大楼的建造手续已办齐,但距我的房屋北面山墙不到三米,而且医院与原有的单位房连体,并且与我房屋相邻处全部开窗户,将来会影响我的通风采光,医院的气味和噪音会影响我们的生活,侵犯了我们那些权益?哪些法律体现了?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原国有企业的职工,08年改制后县领导承诺要解决住在厂区的职工(即搬迁户)的住房问题——建集资房。剩余部分房由没有享受房改福利和集资房的人分,且已公布名单。包括其配偶在县医院和中医院上班的,且已住进医院的集资房的。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医院由于工作经常调动,不好办证。请问医院职工的住房
(起因)我在今年 3月20日在鄞州区钟公庙宁姜公路旁《许亚琴动物医院》给爱犬(雪獒)看病诊断为发烧感冒咳嗽。第二天去复查,医师说还有咳嗽,喘。体温正常。就要求挂水。我心想只要能好就挂把。 医师就挂了头孢曲松(消炎药),大约半分钟狗就不适应狂躁。那医师叫我 死命按住。我就按住它,没想到狗就开始咳,咳了
请问,如果单位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照扣缴,而单位应缴部分有名无实,这是否是违法的?员工怎样做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我家在我母亲的名下有一套住房,我已成年但是未婚,而且在外地当兵,我家里想在买一套房子给我结婚使用.现在只能用我母亲的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算做第二套住房?谢谢
本人去年在我们县城买了一商品房,当时与开发商签了房屋购买合同,到现在时间都过了五个月了,多次到建设银行催促,其表示尽快办理,还没有下来,要求等。我同事今年刚买的房在其它银行半个月就下来了,近日再次至银行,说为我办理贷款的人不办了,交给另一个人了,问他就说什么都不知道打发,因利率提高至0.85,也就意为着
我们在昌隆购房一套,当时购房时合同的写的非常清楚,入住都有深水井,但是入住以后发现跟本没有深水井,而且没有,有线台,天燃气开通还需要另外在交钱,也没有宽带线位,这是不是都跟昌隆开发商有关。住户们多次过去找昌隆开发商几次了,一直没有解决,我想咨一下,这是不是属于昌隆开发商的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的房子2008年房屋原址重建,原房子有独立产权,因为太旧了,是我父亲单位出资重建,同等面积免费置换,超出面积按价格补差,合同签的2008年底交房,可是到了今天还是没有交房,每个月只支付1000多元的违约金,根本不够再租房的,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单位增加违约金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追讨我的经济
在广东,我家背后起了一栋6层高的楼,按当初按法测量要求是应该有2米宽的共同的公共走道距离。但现在对方除了第1层楼没有超过外,第2层起都超出了24公分,听说对方非法占有10公分的公共走道已经构成非法占有了。经协商对方不愿意改拆,城建局说该屋已经建起,他们无权要求拆掉,要向法院提出诉讼。请问,我们向法院提出申诉
我家的屋子(农村宅基地)建好,已拿了土地证! 现在隔壁的土地要开发,但开发商只留了3米的路给我们村民。 与我们宅基地相隔3米处建起了围墙! 对此,开发商说土地是购买开发的,留3米给村民已经给足了面子了!但我觉得最窄的消防距离也应该留4米吧?? 请有识之士提供关于法律的支持!!! 那么,规划方面最少的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