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今年八月份在外地贷款买了一套商服,十二月被告知贷款资料不全了要补资料,我当时按银行的要求提供了非常全面的资料(当时开发商和银行的办贷款人员同时在场),特地坐往返飞机去签的合同,现在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开发商已给我合同了,在外地的朋友给我取的,当时开发商很奇怪为什么快四个月还没下来贷款,就和我朋友一起去了银行,同时知道了资料弄没了的事),我就该认了吗,我很多私人资料(户籍,婚姻证明,几个银行的存取款记录,股市证明,单位收入证明,银行卡复印件等)会不会被人利用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已向总行投诉,但快一个月了一直没给我答复,打了几次电话,都说在协调中,我该怎么办?现在我都后悔买外省的房子了。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今天到银行补卡的时候发现别人用我的一些资料办了一个低保用了两年了,我一点都不知道。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啊,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他这样犯法吗?怎么办?帮帮我好吗,谢谢了! 犯什么法说一下好吗?
网购纠纷,卖家把我的个人资料公布了并不断攻击侮辱我,该怎么办?
在淘宝网购,购物前询问过卖家是否有现货得到肯定答复后拍下付款,第二天该卖家回复说其中2本书籍无货,一本调货需要一周时间.考虑到已付款并且当时无事,我也就没有和卖家计较,同意她为我调货.2天后因为家中临时决定要出门一段时间,我就申请了退款,而此时该卖家是没有发货的. 第二天此卖家没有同意我的退款申请,理由是货物已
我于10年10月下旬向邮政银行递交了个人二手房 书面贷款申请,双方多次催问什么时间能拿到款,他们一直说用不了多久但一直没有答复明确时限,(期间好像是贷款利率调整吧) 元月时终于说了款下来了,然后问我有没有叫你去过户呢?之前压根就没叫我去办理过户手续,这下又忙着办理过户(期间又遇春节)办理完又是2月15日了。
我于几个月前提供给开发商办理住房按揭手续资料,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存款凭证等复印件和购房合同原件及纳税票据原件,他们现在告诉我所有资料已被遗失,贷款手续未能如期办理。请问这些资料遗失会不会造成其它的后果?例如:其他人拿去贷款、抵押等不法行为?我能要求
朋友用我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买房,商量协议由朋友找律师商议,我怎么确定那个协议不会偏向我的朋友,在哪些方面我应该是有合法权利的?并且银行还是贷款的,还款时间很长,怎么写才能把那个贷款的义务转出去,使对我的影响降到最低?我现在还是学生,只想协议能减低我的损失,并且是公平的。可能没有悬赏分,但是还是希望有关
买首套房, 10月份与银行签的贷款协议,贷款利率为7.07,且说明无论贷款下来了多长时间,还了几个月的贷款,都可以提前还款,且利息就到算到那天终止。中间由于种种原因,银行出了差错,到现在才给我下贷款,在他没有任何通知我的情况下,擅自把我的利率涨到7.4,且规定我还款不满半年,不能提前还清贷款。我10月份签贷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