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已经下来,土地使用证在办理中,我们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我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他房产证已经办下来,我也付了款,他把房产证给了我,但因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在办理中,因此还未过户,我们和中介公司签了协议,待土地使用证办下来后,在过户,可以吗?
前几年我和卖主签了买房协议,是4万买的钱也已经给清了,当时因为对方的房产证的手续还没有好所以就没有过户,现在房产证办好了要求对方过户,可他老是拖着不过户.我现在怎么办?可以起诉他吗?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下来,用协议可以买卖房屋吗,有没有法律保障
我在绵阳看中了套房子,是单位分给员工的,今年刚分到,员工就退休了,到成都生活了,想卖,但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还没有下来,我们想写个买卖房屋协议,到时候房产证下来了再过户,想去公证下,请问这个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吗,有没有法律保障,这个公司是国有的,所以房产证应该可以下来,还有,单位分的房子有没有规定分
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的农民房屋买卖牵扯什么法律纠纷该如何解决?
我们是郊区的农村的户口,现在从城里一农民处买了一所农家小楼,该房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我们的户口在原籍,根本无法迁到此处.现在房子款已经全部付给卖主了.这样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的农民房屋买卖牵扯什么法律纠纷?该如何解决?
我2003年与拆迁户书面签订协议,按一定价款购买其还建房(当时房屋在建未竣工),2004年房屋建好,我付完全款并由卖房人手中取得房屋钥匙,并实际搬入居住,2010年房产证、土地证办好(登记是拆迁户的名字),我找拆迁户讨要证件办理过户。对方开口索要钱款(一万叁仟圆),称卖房没卖个好价钱,不给钱就不给证。想咨询律师
我新买了一个商品房,私下签的协议,合同上写了房产证下来后义务帮办理过户,现在我们找到人了,可以在开发商那更名,需要原房主签名,但原房主要我们五千块,说是因为我们这不是正常法律途径,要好处费,这合理吗,我很被动 我那合同没有证明人签字,但有当事人外的人在场,房主还说你这合同没有法律效义,我撕了照样
我是2007年10月签约买房总造价是355778.00交房期是2008年5月31日一次性付款320778.00余下35000.00等2008年5月31日交房时付清,后因房地商延期到2009年2月28日才交房,他们按合同违约时间扣除冰灾4个月赔偿我们,又要我们按从2008年5月31日到2009年2月28日(不扣冰灾)尾款35000.00赔偿他们,现在总价345000.00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