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喝醉后贺一群不认识的人产生矛盾,后来让那群人打了无奈之下用刀扎了人家,后来被鉴定成重伤,案子已经到了法院可是还没有分科,现在受害人要求了民事,先给医药费。这样可以吗?
甲乙丙三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乙车辆司机死亡,经责任认定:甲无责任,乙负担次要责任,丙承担主要责任。现丙被羁押并涉嫌交通肇事罪。甲的继承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将乙的继承人及丙做为被告,现在乙因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且乙已经死亡,乙的继承人欲将丙做为被告在本案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问本案乙的各继承人
这案子本来是在江苏发生的可拖了一年!取保候审!想转到濮阳来审理!可是为什么法院不受理异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呢!
故意被人打致轻伤,住院37天,期间住院费20000元、陪护37天。医生叮嘱出院3个月不能从事任何工作,本人工资一个月4500元,而今现在家继续治疗,而当地派出所说最多理赔38000元,请问合理吗?
刑事附带民事能够申请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可咨询当地律师说不可以,请问是这样吗?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1)潭刑初字第176号 公诉机关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正霞,男,194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湘潭县石潭镇草塘村孔树组。 委托代理人周云树,湘乡市交建工程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张福强,湘乡市白田法律服务所律师。 被告人肖家兵,男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1)潭刑初字第176号 公诉机关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正霞,男,194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湘潭县石潭镇草塘村孔树组。 委托代理人周云树,湘乡市交建工程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张福强,湘乡市白田法律服务所律师。 被告人肖家兵,男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1)潭刑初字第176号 公诉机关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正霞,男,194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湘潭县石潭镇草塘村孔树组。 委托代理人周云树,湘乡市交建工程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张福强,湘乡市白田法律服务所律师。 被告人肖家兵,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