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我们院系,要求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同学都捐款一半出来给所谓的爱心基金。得这些钱的同学家庭状况本来就不算好,为何要捐?这是国家拿的钱资助困难学生的。院系这样做似乎有违法倾向,而且我们学校就只有这个院系要求捐款一半。
湖南师范学院音乐系用修学分的名义强制要求学生去参加采风活动,每人收取450元的费用,去桂林,北海采风5天,可是我家里又没有什么钱,我想不去,可是学校领导还专门找我说必须去,不去就没有学分,我想问一下学校这样的行为违法吗?我有权利选择不去吗?
我是一名初中生(男),当时按照学校的要求,我已经剪短了头发。可是学校又说不符合规定,又叫我去剪。请问他们是否侵犯人权!
我们学校刚开始要求我们交40块的医疗保险,现在又强制要求我们交一份40块的医疗补充保险,我们学生想要知道学校有没有权力这样做,毕竟补充保险的话,对学生而言,没有多大用处,我们并不想花冤枉钱。
我在学校申请了国家的二等助学金,现在还没发下来,当时申请的时候,老师说会从中扣除一部分说是冲当系里的什么基金(说学生有个什么大病大灾的时候用),说会发给我们一个荣誉证书,一开始以为只有我们系里这样,问了之后才知道整个学校都这样,但是其他学校就不会,这是不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呀!还有就是,今年的助学金是不
学校要求拿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去做以前勤工俭学的工作,每天到食堂、教室、草地进行义务劳动,合法吗
求拿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去做以前勤工俭学的工作,每天到食堂、教室、草地进行义务劳动,合法吗
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过,学校不可以拖欠,私自扣除学生助学金,可是我们学校不仅没有发放完全,甚至学校还因为一些问题扣除很多学生助学金,我们在新乡教育网看到说“新乡电大助学金发放完毕。”可是我们学生根本没有拿到一分钱,我们曾经和学习老师反映过可是这边推到那边,最后我们去财务处竟然被财务处老师以一种很不好的方
学校以“提醒:关于上周提过的教材费补交92.38元,请各位同学30号存入银行卡,由财务处统一扣费 提醒:关于上周提过的教材费补交”这是上一年的钱,这个学期收,学校习惯是收全钱才开学的,为什么这次补收,学校没有给出理由解释,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我们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
班级一学生,因为性格非常内向,临近高三,心理出现问题,班主任和家长及时沟通要求寻求心理治疗,但是家长不懂这方面耽误治疗。因为已经毕业,现在,家长要求学校承担一部分医药。(毕业前因为有学生保险,已报销),问1:学校是否有义务承担医药费;2、班主任是否有相关责任。